省安监局推进“三个体系、一个能力”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 加固平安底线
卓安剑
在浙江,占企业总数90%左右的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为浙江经济谱写了一曲悠扬的赞歌,然而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却面临诸多因其“先天不足”带来的不适,如薄弱的安全生产基础、低下的安全管理水平造成的一系列安全事故;此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些重工业高危行业带来的威胁日益凸显。
在过去的一年,作为浙江安全生产领域的“守护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扎实提升了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加固了平安底线。
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上,全省上下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党政责任双签,强化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同时完善安全责任传导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镇街、村企,实现100%全覆盖。如宁波、绍兴两地探索建立起了“1+7”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行业牵头作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湖州等地则深入企业走访谈心,促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压实安全生产担子,真正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随着“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后,全省展开紧急行动,围绕港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3个层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了大量隐患。其中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整治力度“前所未有”,已完成89%的整治工作,居全国前三;78家人口密集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完成搬迁。
深入推进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以36个县(市、区)、39个省级区域性火灾隐患为重点,将合用场所物理隔离、畅通疏散通道作为火灾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验收的硬性标准、刚性规定,作为彻底消除火灾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硬措施,从根本上扭转群死群伤火灾多发易发态势,通过整治,火灾事故同比下降30%以上。
扎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针对中小微企业“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省安监局积极探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初步构建了“企业购买服务”为主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省安监局融合推进标准化与诚信机制建设,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的外部约束。
此外,为坚守社会平安这条底线,省安监局陆续出台了《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七条规定》、《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并将安全生产全面纳入“平安浙江”建设体系,完善“平安浙江”考核内容,安全生产考核占比达20%,强化了“平安浙江”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同时还不断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的整合,推进安全生产网格融入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
随着“三个体系,一个能力”的建设和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新突破。2015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6767起、死亡4815人,同比分别下降5.5%、4.0%;其中较大事故33起、死亡124人,同比下降17.5%、15.1%;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同比持平、减少2人;实现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连续12年“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