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
着眼应在“人”
李攀
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人们欣喜地发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等被列入“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
过去五年,浙江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上步履坚定,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向农村延伸,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从61.6%提高到65.8%,累计转移85.5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建成“美丽乡村”特色村2500个……
今后五年,浙江目标明确:深化农村“三权”改革,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促进农业人口转移。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浙江始终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并逐渐呈现出鲜明的“浙江特色”,即摈弃了原始粗放式的造城运动,而是将一体化的着眼点放在了“人”上。
比如,德清县先试先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起步之初就明确了以人为核心的改革思路,“户改”主导部门按照“先确权、再户改”的要求,对农民关注的农村山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等切身权益进行确权登记,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打消了农民进城的顾虑。
随后,陆续完善以赋权增利为导向的户改配套政策,实现住房、医疗、教育、公共保障等30余项政策城乡并轨,同时开展进城农民就业技能和心理素质培训。
所有这些“贴心”举措,目的就是让农民“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过得好”,让城与乡实现无缝对接,完美契合。
当然,城乡二元结构的坚冰非一朝一夕结成,如今“破冰”也需要时间和“温度”。只要我们坚持新发展理念,朝着目标奋勇前行,必然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