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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要闻

台州王盛获评
全国模范检察官

  本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范跃红 徐盈雁) 近日,最高检号召全体检察人员向台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公诉一处副处长王盛(本报曾多次报道)学习。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决定,授予他“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这是检察官个人的最高荣誉称号。

  王盛从事检察工作近16年,经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涉案千余人,无一错案,办案准确率达100%,其中疑难复杂、在当地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占半数以上。他严格司法、不枉不纵,近年来依法办理提请抗诉案件6件,经法院审理全部改判;依法办理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或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7件,有效预防冤错案件的发生;累计追诉(捕)被告人12名,特别是在办理任某等19人贩卖毒品案时,成功将5名漏捕被告人追诉到案。

  从检近16年,王盛先后获评“浙江省优秀检察官”,荣获“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杰出青年”“台州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15年5月,中宣部、最高检授予他“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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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5 12820391 2 2016年03月0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