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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文化

网络出版新规
营造清朗空间

  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3月10日将付诸实施,取代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这份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联合制定的规章,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颁布时,全国各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网站总数不足10万,从事网络出版活动的网站数量不多、形式较为单一。转眼14年过去,互联网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暂行规定》里没有描述到的新形态,管理规则也随之需要升级换代。

  新规有哪些变化?笔者就此采访了省级相关数字出版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据介绍,《管理规定》的细则虽然还没出台,但其制定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厘清“网络出版”的相关概念,并进一步规范网络出版市场,促进网络出版和传统出版产业融合发展。通俗地讲,就是传统媒体中“出版”二字的定义在互联网中的延伸,主要涵盖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对传统媒体上的内容进行数字化加工;二是原创网络文学等内容;三是网络游戏等。

  此次网络出版新规对“网络出版物”首次做了专门界定,“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新规还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新规第23条规定:“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网络出版物内容合法。”“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出版物内容审核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等管理制度,保障网络出版物出版质量。”显然,新规细化明确了“内容审核责任制”和“责任校对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净化网络环境大有裨益。

  不难看出,这次修订新规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科学设定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的准入条件,“规范”与“鼓励”并重。笔者认为,对内容创业者来说,新规规范了游戏规则,如果要做IP产业链就将意味着影视、游戏的开发门槛更高了。单纯低俗博眼球的内容将很难进一步做IP开发,这也意味着“如何真正抓住订阅用户的心,提供有价值的优质内容”对网络出版服务的内容创业者来说将是一种挑战。

  在互联网早已深深融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每一个触角的今天,依法治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命题。互联网作为新媒体的主战场,只有构建起健康文明、安全有序的网络秩序,才能不断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环境,营造清朗的网络文化空间,推动中国网络文化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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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清朗空间
2016-03-04 12818591 2 2016年03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