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反家暴
微电影上线
记者 张倩 智鑫 通讯员 金蕾
本报讯 (记者 张倩 智鑫 通讯员 金蕾) 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实施。为有效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由省妇联、省普法办、浙江法制报社、杭州市妇联联合出品,浙江法制报影视中心摄制的全国首部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微电影《门背后的眼睛》将正式开播。
自2009年起,浙江就已经开始探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进立法、建立机构、开展试点,不仅出台了《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还在省、市、县成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在温州、嘉兴等地相继开展人身保护令、家暴告诫书试点工作,温州还曾诞生了全国首个反家暴政府令。
而这些有益的探索也在反家庭暴力法得到体现,反家庭暴力法六章三十八条中,家暴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成立家庭婚姻调解组织等8项条款都来源于“浙江经验”。据了解,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浙江将立足于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加强维权服务工作,全面探索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建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构建社会化反家暴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