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录取问答
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录取问答
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成绩是怎样计算的?
答: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三者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具体比例由高校自主确定。比如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的比例为2∶3∶5,意思是高中学考成绩占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统一高考成绩占50%。高考成绩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美术、音乐表演等特殊专业经批准可适当突破限制,比如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书法等实践类专业的比例为1∶6∶3,统一高考成绩占30%。
2.如果报考某一学校三位一体的考生较少,有什么保证质量的措施吗?
答:若第一志愿学生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是怎么安排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还可以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吗?
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行提前录取,具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6月2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浙江大学(2015年),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志愿填报。另一类是纳入高考相应录取批次提前录取,比如考生报考的学校、专业的统一招生安排在第一批,则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也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如果考生报考的学校、专业的统一招生安排在第二批,则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也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入围学生须参加相应批次提前批的高考志愿填报,不填报入围高校志愿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符合条件的入围学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4.高职提前招生是如何录取的?
答:高职提前招生实行“一档多投、双向互动选择”的办法,即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或备录取,由考生最终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具体而言,可分为几个步骤:
第一步:高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第二步:考生选择。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作为录取结果。第三步:正式录取。考生被选定的学校正式录取后,其他学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取顺序递补。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5.考生在录取期间需要特别关注什么?
答:录取期间,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录取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如下: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 招生院校 | 5月7日前 |
将考生(备录取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招生院校 | 5月7日 8:30~17:30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9日 8:30~17:30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取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招生院校 | 5月10日 8:30~17:30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1日 8:30~17:30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取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招生院校 | 5月12日 8:30~17:30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3日 8:30~17:30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取考生,继续递补。 | 招生院校 | 5月14日 8:30~17:30 |
结束网上录取。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6日 |
公示录取名单。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7日~30日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 | 5月31日 |
答:不能。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
7.服务平台查询时显示的“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是什么意思?
答:根据我省高职提前招生有关规定,考生可同时报考不超过5所院校,同一院校内还可按院校规定报考一个或多个专业。各院校分别确定本校各考生的录取结果,并分“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三种。三种结果基本含义如下:
拟录取:按照院校录取规则,该考生在计划1∶1范围之内,如果考生选择将其作为本人录取结果,院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如果考生放弃该拟录取资格,院校将从备录取考生中按顺序号择优递补。
备录取:按照院校录取规则,该考生在计划1∶1范围之外,在有拟录取考生放弃的情况下,院校将按照顺序号择优将备录取考生递补为拟录取。如果拟录取考生无放弃,或放弃的人数较少,则备录取考生可能无法递补为拟录取考生。
未录取:表示按院校录取规则,考生无法被其所报考的某所院校(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