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浙江新房价同比上涨4.5%
记者 夏丹
本报讯 (记者 夏丹) 2月27日上午,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发布1月浙江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1月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6%,呈现连续10个月上涨态势。11个设区市价格四涨六平一降,上涨城市为杭州、宁波、绍兴和金华,价格分别上涨0.9%、0.5%、0.2%和0.1%;下降城市为台州,降幅为0.2%;其余城市持平。
与上年同月相比,1月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宅)销售价格上涨4.5%,涨幅比上月扩大1.2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价格六涨五降,价格上涨的城市比上月增加1个,其中涨幅较大的为杭州、宁波和温州,价格分别上涨7.1%、4.6%和2.8%,嘉兴止跌回升,价格上涨0.2%;降幅较大城市为台州、舟山和衢州,价格分别下降3.5%、2.1%和2.1%。
与上月相比,1月全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4%,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走势同步,呈现连续10个月上涨态势。11个设区市价格三涨一平七降,上涨城市为杭州、宁波和温州,价格分别上涨0.5%、0.5%和0.1%;降幅较大城市为台州和绍兴,价格分别下降0.6%和0.4%;持平城市为金华。
与上年同月相比,1月全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3.1%,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价格四涨七降,上涨城市为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分别上涨4.4%、3.6%、2.4%和0.7%;降幅较大城市为衢州和舟山,价格分别下降3.9%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