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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政治

2015我省行政诉讼案件,政府三成败诉——

如何理性看待政府败诉率上升

  行政诉讼案件,常常被称为“民告官”。过去一年,浙江省法院行政案件收案量出现前所未有的井喷式增长。与此同时,“政府败诉率”这一名词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甚至有人呼吁,要将政府败诉率纳入对政府的考核范围。

  根据省高院的数据,2015年,浙江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2万件,而上一年同期仅为4799件,同比上升了142%。在审结的9750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全部判决案件的32.5%。这一数据,也带来一个疑问,政府败诉率大幅上升,究竟意味着什么?

  变化悄然发生:

程序合法愈受关注

  前段时间,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案子”:温州市区一家广告公司,租下某酒店的玻璃幕墙准备设置广告位,不料过程遇到“卡壳”——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广告审批,结果拖了4个月还没影。2015年6月,这家广告公司将鹿城区城管局告上了法庭。鹿城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是:鹿城区城管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该广告公司提出的广告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属于违法行为。

  “现在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更容易成为被告。”温州市瓯海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黄良聪说,因为惯性思维,一些政府部门往往注重实体,忽视程序,一些以前不可能上法院的“民告官”案件,这些年来也上了法院,因此导致了政府败诉率的不断上升。

  变化,正悄无声息地发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去年公布的浙江省2015年“民告官”判决书中,两个数据耐人寻味:案由为程序是否合法的判决书为4343件,涉及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则为1569件。“这说明群众关注的,不仅是实体合法问题,程序是否合法,他们也越来越关注。”黄良聪说。

  “对政府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是社会公平公正的一种反映。”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认为,政府行为是否恰当,通过放到法治天平上称一称来判定,这将推动政府依法办事更加严格,从这个角度来看,行政案件总量增加、出现一定程度的败诉率,正说明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推进。

  政府败诉增多:

  举一反三寻找短板

  2015年4月,在绍兴市中院,一起原告和被告均来自湖州的“民告官”案件开庭:原告是一家红木工厂,被告是湖州市政府,因为征地拆迁纠纷,这家工厂将湖州市政府告上法庭。在以往,“民告官”案中,设区市政府为被告的案子,一般都在本市审理,这个案子却并非如此。这一案件,因此也成为全省首例跨地区异地交叉管辖的“民告官”案件。

  2014年下半年,省高院、湖州市中院联合开展了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试点,采取了轮换制,由基层法院轮流审理,打破了本地法院审理本地案子,法院又因财政、编制在本地,成“夹心饼干”放不开手脚的尴尬局面。

  社会法治建设的进步,从而导致政府败诉率上升,这也成了意料之中的事。这在当年的政府败诉率数据上就非常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2014年,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13.90%,但湖州地区政府的败诉率突然飙升,排名全省第一,达到了35%。

  业内人士认为,此后政府败诉率的快速上升,还和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的施行有关。立案登记制的推行,使“有案必立”,法院收案量大增,过去一些没能解决的矛盾上了法院,因此败诉率自然会增长。

  “从这些延伸开去,行政诉讼发案多少、败诉率的高低确实与各地经济发展、政府法治化进程有一定联系,但不能忽视其他因素。”牛太升说,除了司法改革导致政府败诉率的升高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方面,例如,政府败诉率高可能跟对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范围扩大有关,也有可能跟政府正好在一段时间内有一大型、集中的行政活动有关。

  建设法治政府:

  关键在于依法行政

  前段时间,随着各地两会纷纷召开,一些网民将各省市的“民告官”案子中政府败诉的数字进行了一个对比:北京12.1%,浙江32.5%,上海则为零。因此网上也出现了将行政诉讼败诉率作为对法院或者行政机关考核指标的声音。

  在公众热议这一组数字的同时,法律界人士认为,还需要客观地看到这三个数字的比较基础有所不同:上海的数据仅是对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的统计,而北京、浙江则涵盖了从乡镇到省市县多级政府部门。而现实中,矛盾多在基层,因此后两者行政诉讼败诉率高一些,并不为奇。

  “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检验标准。”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建依认为,我省2015年的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反而说明“民告官难”的问题不再成为群众心头的顾虑,说明我省群众的法治意识有了提高。这一方面见证了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另一方面也反映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仍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

  “各地有各自的情况,不适合完全用横向的数据对比来得出什么结论,这里面有很多社会原因,与地方经济、文化活跃程度有关。”牛太升说,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根据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来分析。

  “我个人觉得,行政诉讼败诉率应该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等实际情况来看待,它不能作为一种考核指标。”牛太升举例说,经济活跃的地方,往往有大量的行政合同。过去没有把行政合同如各级政府与企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等纳入到行政诉讼审理范围,也就不涉及败诉率的问题。如今行政合同纳入了行政诉讼的内容后,政府在签订合同后会因为新情况不得不违约、一打官司就败诉,这样败诉率就高了,如果以政府败诉率来进行考核,对经济活跃地区不利,并不能完全反映法治政府建设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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