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发达国家经验表明——
资源开发,应注重公益功能
本报记者 邓国芳
小水电是高效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瑞士、法国开发率达97%。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水电资源较为丰富。全省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862万千瓦,其中农村水电(单站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462万千瓦。
至2015年底,全省建成农村水电站3202座,总装机容量396万千瓦,资源开发率达85.7%,比全国开发率57.3%高28.4个百分点,占全省清洁能源装机的39.2%,年均发电量超100亿千瓦时。
农村水电曾经是浙江山区县市的支柱产业,上世纪80年代,浙江省供电量的40%来自于水电。它们犹如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点缀在崇山峻岭,成为我省山区水利的重要载体和山区农村惠农富民的重要基础设施。
助力山区经济和民生发展。不少地方还将农村水电开发项目作为扶贫“造血”工程。据统计,全省个体和集体所有制电站分别为640座和1100座,分别占全省农村水电总装机容量的9.3%和17.9%,年发电销售收入达8.6亿元,可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4亿元。
防灾减灾作用显著。全省以发电为主的农村水电总库容近12亿立方米(不包括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大中型水库),在经历台风等短历时强降雨时,水电站通过科学调度,也发挥拦蓄洪水、削减洪峰的作用,有效减轻下游防汛压力和受灾程度。
节能减排作用不可低估。虽然我省农村水电上网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重已下降到5%左右,但年发电总量并没有减少。经测算,我省每年100亿度农村水电上网电量,可节省标准煤约318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83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害气体5.1万吨。
随着浙江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国家电网的保障,农村水电能源供应比重逐步下降,特别是广大群众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对生态文明的需求不断提高,农村水电发展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部分以发电为主的农村水电工程应及时科学调整功能,充分发挥防洪、供水、生态保护作用。从欧美等发达国家水电发展的经验来看,资源开发程度达到较高水平时,会更加注重工程的防洪、生态等公益性功能。
受资源开发理念、技术、政策等因素制约,我省部分早期开发建成的一些引水式水电站,存在跨流域引水、过度截流等现象,对电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
尽管这些年来我省在实施水电资源有偿使用、落实生态流量、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收到一定效果,但按照“两美浙江”建设和“五水共治”的要求,尚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当前农村特色农业、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对水环境、水景观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水电发展生态转型的需求十分迫切。
不久前,财政部、水利部联合下发通知,通过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和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实现优化电站布局,河流水量生态调度和电力梯级联合调度,保障河道生态流量,修复河流生态,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洪灌溉供水能力等目标。计划2016年启动,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无疑,无论是我省的探索,还是国家层面的态度,都意味着一个重要改变:农村水电,将在生态化改造后,逐渐回归绿色能源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