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提醒制”转变村干部作风
谢敏军
“现在镇里涉及反映村(社区)干部工作作风的信访件同比减少了20%左右。因为村(社区)干部言行不当引起的越级上访同比减少56%。”余姚市马渚镇纪委负责人近日表示,镇里推行村干部负面言行提醒制的效果比较明显。
为了规范村干部在处理日常事务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去年,余姚市马渚镇党委在收集梳理村(社区)干部108条“负面言语”和36项“负面行为“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村(社区)干部负面言行提醒制度,引导基层干部“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形成讲纪律、治任性、转作风的倒逼机制,村(社区)干部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有效改善、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广泛好评。在马渚镇先行先试半年之后,余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认真学习推广马渚镇村(社区)干部负面言行提醒制度。
据介绍,在余姚市以往反映村(社区)干部涉纪的信访件中,不少是反映他们处理事务时言行态度不好、推诿扯皮。有时,虽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但因为干部言行不当,影响到干群关系和干部形象,甚至成为上访的导火线。针对这一现象,余姚推广村(社区)干部负面言行提醒制度,用108条负面言语和36项负面行为组成“负面清单”,集中整治村(社区)干部的不作为和“任性”,倒逼基层干部“从严从实”、踏实干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干部的作风转变。
108种负面语言分为对上级不能说、对同事不能说、对群众不能说三部分。比如,对上级不能说“这种事情必须上级政府出面,村里没办法”“农村就是这样的,要求不要太高”;对同事不能说“这是你的事情,关我什么事”;对群众不能说“我很忙,你别来烦我”“这个是上面硬要做的,我们也不愿意”“有种你到镇里去告我”等等。36项负面行为则包括大局观念不够强、联系群众不深入、“三资”管理不严格、工程招标不规范等10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