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现一例
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记者 邓国芳
本报讯 (记者 邓国芳)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月19日通报,我省首次确诊一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患者,男,38岁,义乌市人,2016年2月2日起程赴斐济和萨摩亚旅游(斐济和萨摩亚为疫情发生国),2月15日返回义乌市。患者自诉在回国途中出现无明显诱因的发热、畏寒等症状,在萨摩亚旅行期间有蚊虫叮咬史。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患者入境时健康检疫、检验的相关信息通报,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将患者转运至义乌市医疗机构隔离治疗。2月19日,中国疾控中心复核检测患者标本寨卡病毒核酸阳性。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患者标本检测结果,确诊该病例为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目前,患者仍在医院隔离治疗,体温正常,病情已明显好转。
专家认为,寨卡病毒病属于蚊媒传播疾病,主要是通过伊蚊叮咬感染。目前我省正值冬末春初,尚未进入伊蚊活跃期,因此,此次输入病例引发传播并进一步扩散的风险较低,民众无需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