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释放公众期待的信息
余勤
公开是改革大势。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出部署,特别对公众关注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作了细化要求。这表明,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不仅是公众期待和时代大势,也正成为一种政府自觉和行政诉求。
政务公开,根本上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尤其在互联网迅猛发展、新媒体异军突起的信息化时代,公众的知情诉求、参与诉求、监督诉求更为强烈,对政务公开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温岭市7年前率先在互联网上公开8个部门预算,此后公开范围不断扩大,至今已实现所有部门详细支出全公开。伴随着公开领域全覆盖,网友点击率也节节攀高,其中涌动的旺盛需求可见一斑。
然而,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盯紧“短板”。从时代变革、社会进步的角度审视,目前的政务公开还存在“需求缺口”。诸如“重形式轻内容”的应付式公开,“想知道的不公开、不重要的才公开”的选择性公开,“只公布不回应、只告诉不说明”的单向公开,既损害了权力健康运行,也无法充分满足社会各界对于政务信息的强烈需求。
政务公开的对象是老百姓,没有高质量的信息公开不可能吸引他们的目光,更不可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好感。回应社会关切,就必须把握群众的关注点、兴奋点,比如群众想了解某项决策的出台背景,想获知某个公共事件的真实情况,想知道某个关系公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来龙去脉。除非涉及国家机密,相关职能部门都应依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及时、充分、全面、准确地予以公开。不隐瞒、不保留,原原本本、真真实实,有了这样的信息公开的态度和行动,群众就会和政府部门站在一起客观看待成绩、直面问题,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一起推动进步。
“实践证明,凡在重大事件中主动及时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就会赢得民众的理解;但如果遮遮掩掩,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就会引发舆论批评,甚至谣言满天飞。”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语重心长地说,现代政府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各部门要主动释放公众期待的信息,积极回应舆论关切。”我们期待,那些在政务公开上还“放不开手脚”的围观者,能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动政务公开这一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砥砺前行;我们也期待,在政务公开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浙江,能成为浙江人民引以为豪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