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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柯晓光、吴连锋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5年12月30日依法转让给柯晓光、吴连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柯晓光、吴连锋履行相关义务。柯晓光、吴连锋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柯晓光、吴连锋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0571)87836691、13736733688
特此公告
柯晓光、吴连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2月6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注:1.上表本息基准日为2015年3月21日。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5.上表债权金额、利息及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抵质押物信息,以相应合同、权证及法律文书为准。
债务企业:温州市瓯海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元
| 序号 | 主债权合同号 | 债权本金 | 利息 | 担保人 |
| 1 | 628736123220135115、628736123220135205、 628736123220135206、628736123220135641 | 12130181.19 | 1320502.58 | 保证人:温州中海建设有限公司、李龙寿、李锡藻、林国眉、李敏;抵押人:李龙寿、李锡藻、林国眉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桐政储出 【2016】03号 | 桐庐县城迎春南路与320国道交叉口东南侧3号地块 | 45402 | 住宿餐饮用地(度假村用地(养生养老度假)) | ≥0.4 ≤0.8 | ≥35% | ≥20% ≤35% | 40年 | 6330 | 1266 |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1)64217661。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6年2月26日9时起至2016年3月10日16时整止(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6年2月26日9时至2016年3月8日16时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报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15时30分。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16年2月5日起到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站查询。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1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