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门县城A03-0107地块、A03-02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三国土告字〔2016〕3号
序号 | 地块坐落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地块用途 | 使用 年限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及高度 | ||||||||||
1 | 三门县城上洋路西侧(原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 | A03-0107地块 | 7425 | 不得超过11880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40年 70年 | 1.0~1.6 | 不得大于45% | 不得小于10% | 不得超过24米 | 25000 | 5200 | 10万元及10万元整倍数 |
2 | A03-0201地块 | 49004 | 不得超过107809 |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8~2.2 | 不得大于30% | 不得小于25% | 不得超过65米 |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如果县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让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三门县按规定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在该公司中占有50%以上股份,同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6年2月24日16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16年2月24日8时至16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7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16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2016年2月25日10时整;
(二)挂牌起始时间:2016年2月25日8时;
(三)挂牌截止时间: 2016年3月7日16时。
(四)公开出让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交通大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自然人竞买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付成交总额的50%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个月内付清剩余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竞得人必须在2017年2月28日前动工建设,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四)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7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83332934(财务科)
联系人:王先生 林女士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账户1: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账号:120707112900000509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三门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账户2: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账户
账号:3300166743505833333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三门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账户3: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账户
账号:383158361305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