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张宏伟——
用好地方立法权
本报记者 曾福泉
【代表名片】 张宏伟 省人大代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目前,我省11个设区市都已拥有地方立法权。我认为应当注重地方立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坚决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要把能否推动一个地方的社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作为衡量地方立法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并注重事后的效果评估。
地方立法重在解决国家基本法律顾及不了、地方行政规章解决不了而各地在社会管理中又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在立法过程中,省市之间、各市之间必须因地制宜,坚持错位立法。切忌关门搞立法。
同时还应当注重地方立法的合法性。地方立法的效力低于国家的基本法律,又高于行政规章,应注重立法过程和立法内容的合法性审查,避免与上位法相冲突。 (本报记者 曾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