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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省两会特别报道·新观察

加快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实现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毫无疑问,法官职业化是达到这一要求的必由之路。

加快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黄宏

  1月26日,省两会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度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这意味着,今年,我省法官职业化建设将进一步推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步入2016年,就可以明显感觉到,浙江的司法改革正在加速。今年1月15日,宁波江北区法院28名员额法官进行授职典礼,就是其中的标志之一。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实现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毫无疑问,法官职业化是达到这一要求的必由之路。

  毕竟,法官这一职业,对从业者的素质要求很高:精通法律知识、谙熟司法技能、社会阅历丰富、判断冷静敏锐,还要有较强的职业道德,稍有不慎就可能使有罪者逍遥法外、无罪者身陷牢狱,甚至会造成冤假错案、产生司法腐败,导致涉诉信访,不但影响司法公正,影响司法公信力,还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长期以来,法官人数众多、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构成复杂、除审判外的“杂务”缠身,严重影响法官职业化建设。对此,笔者深有体会。去年在基层某法院采访时,正好遇到一名办案法官,他连连“诉苦”:法官太忙,“杂务”一大堆,每天忙得像陀螺,有时看案卷、写裁决书,都要靠加班,重压之下,提升职业素养、专业水准成为“奢侈”。

  毫无疑问,对法院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将现有法院工作人员主要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有助于让法官从“杂务”中脱身,集中力量在核心审判业务上;可以避免法官与当事人单方面接触,确保中立,行使审判权更公正;也能实现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审判质量和效率会更高。

  但显然,这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其实,法官职业化建设所要求的内容还有更多:怎么改变今后法官的遴选方式,确保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怎么实现法院的去行政化,“让审理者裁判”;怎么在法官独任审判的情况下,做到“由裁判者负责”;怎么使法官坚守底线,远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廉洁……这些都没有现成经验,需要不断摸索,需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政治定力,才能“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现在虽然严寒犹在,但毕竟已近2016年春节,新年一定会有新气象。相信不久的将来的某一刻,人们会发现,这种种当前的难题,都已得到解决。现在只想说一句:第一步,走好走稳。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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