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我省5起问题
被中纪委通报
记者 丁谨之
本报讯 (记者 丁谨之) 1月21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前查处的8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我省通报查处的5起问题,涉及违规接受财物、宴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公款吃喝等方面。
这5起问题具体为:
杭州市江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闸弄口中队原中队长张士祥违规收受监管服务对象财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泰顺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陶呈随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宁市斜桥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朱叶清、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陆海荣违规接受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园里湖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孔永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清退。
缙云县财政局国企科副科长厉源进违规收受香烟等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