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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生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9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城市医生(指省、市级医疗(不含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和疾控机构的医生)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需完成4个月的下基层任务,原则上具体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底,确有实际困难的可计算到2016年6月底。

  凡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具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当地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界定。

  报名提交的专业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地考点、省直考点和浙江大学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城市医生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承诺书》,免下基层人员提供《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免下基层证明》;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在2016年1月15日至2月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在2016年1月16日至2月4日期间,考生须持《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六)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

  (七)缴费方式: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6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8个专业。

  (二)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376),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8),心电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87)共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14、15、21、22日8时30分至10时;11时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

  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14日、15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3年;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1年。

  (三)考试时,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者。

  (四)经查实收受“红包”等未满1年(不含当年,下同)者,经查实索取“红包”等未满3年者。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六)受卫生行政处罚未满2年者。

  (七)其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情形。

  六、考区、考点报名咨询电话

  考区:(0571)87567831、87567812

  省直考点:(0571)87692761、87692702、87692703

  浙江大学考点:(0571)88208027(仅接受浙大及附属医院考生咨询)

  杭州考点:(0571)85456079

  湖州考点:(0572)2760185

  嘉兴考点:(0573)82067603、83687707

  绍兴考点:(0575)88000185、85163360

  宁波考点:(0574)87295659

  舟山考点:(0580)2555156

  衢州考点:(0570)3081059、8870308

  金华考点:(0579)89103982

  台州考点:(0576)88536397、88539207

  温州考点:(0577)88900108

  丽水考点:(0578)2264712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现对杭州建德市更楼街道等106个拟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和宁波余姚市朗霞街道等36个拟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街道)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22日

  公示期间,浙江省环保厅接受反映拟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2015年度拟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杭州市:建德市更楼街道

  宁波市:余姚市兰江街道、牟山镇、三七市镇,慈溪市桥头镇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新桥街道、梧田街道、瞿溪街道,乐清市白石街道、乐城街道、仙溪镇、淡溪镇,永嘉县南城街道、三江街道、江北街道、东瓯街道、桥下镇,瑞安市高楼镇、湖岭镇,苍南县岱岭畲族乡、凤阳畲族乡、桥墩镇

  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昌硕街道

  嘉兴市:平湖市广陈镇、曹桥街道,海宁市马桥街道

  绍兴市:嵊州市长乐镇、贵门乡、下王镇、金庭镇

  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汤溪镇,金东区塘雅镇、曹宅镇、赤松镇,兰溪市柏社乡、诸葛镇、云山街道、兰江街道、女埠街道、永昌街道、赤溪街道,义乌市后宅街道、城西街道,东阳市千祥镇,永康市舟山镇、方岩镇,浦江县檀溪镇、前吴乡、大畈乡、中余乡、白马镇、郑家坞镇、郑宅镇、岩头镇,武义县柳城镇、履坦镇、桐琴镇、泉溪镇、新宅镇、王宅镇、桃溪镇、茭道镇、大田乡、俞源乡、坦洪乡、大溪口乡,磐安县深泽乡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姜家山乡、华墅乡、信安街道,衢江区后溪镇、大洲镇,江山市坛石镇、石门镇

  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环南街道、岑港街道、金塘镇

  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路桥区新桥镇、路南街道,温岭市新河镇,三门县亭旁镇、海润街道,仙居县福应街道、南峰街道

  丽水市:松阳县枫坪乡,龙泉市屏南镇、龙南乡,青田县油竹街道、北山镇、船寮镇、高湖镇、仁宫乡、祯旺乡、汤洋乡、小舟山乡、海溪乡、章村乡、高市乡,遂昌县焦滩乡、湖山乡

  三、2015年度拟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名单

  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乐清市石帆街道、盐盆街道、虹桥镇,瑞安市仙降街道,永嘉县桥头镇,文成县黄坦镇

  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雅畈镇、白龙桥镇、苏孟乡,金东区源东乡,兰溪市梅江镇、横溪镇、马涧镇、香溪镇,义乌市江东街道、稠江街道、福田街道,东阳市城东街道、南市街道、画水镇,永康市龙山镇,浦江县浦阳街道、黄宅镇

  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衢江区廿里镇

  台州市:仙居县下各镇、三门县珠岙镇

  丽水市:松阳县古市镇,景宁县英川镇、秋炉乡、家地乡,缙云县胡源乡,青田县海口镇

  四、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和信箱

  浙江省环保厅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571)28869111

  28869053

  传真:(0571)28869015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jiangnan@zjepb.gov.cn

  关于2015年度拟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和拟命名省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公示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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