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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政治

庭审直播看清“罪与罚”

  黄宏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进行网上直播,引起了各方热议。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除快播使用者众多外,还因庭审过程中,攻守双方都很专业,法庭辩论较为出彩。经由网络直播,一些“金句”得以广泛传播。

  笔者现场体验了十来次的庭审网络直播。但每每走出法庭后,不免有所感慨。部分庭审直播虽然案情不同,模式却大致相似:公诉方往往掌握大量、确凿的证据,一上场就高下立判,辩护方因案件本身就对己方不利,死马根本没法当活马医,只能眼睁睁看着公诉方气贯长虹,己方则一败再败,甚至不战而退。

  日常多数的庭审案,大部分是和这次快播案一样,控辩双方掌握的对己方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差不多,往往旗鼓相当,一方稍有不慎,言语之间露出破绽,对方立即会抓住机会,撕开突破口,快播案中部分网友对控方的非议,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大相径庭的两种庭审场景?细究起来也不难理解,主要是一些司法机关虽然要搞庭审直播,却又畏手畏脚、怕出意外,有“务求全胜”的矛盾心态。所以,便选择一些证据确凿、“一边倒”的案件来进行直播。

  两者相较,我们为海淀区法院选择快播一案进行直播的勇气点赞。法院的庭审,往往能直接、尖锐地体现一个时代在具体法律问题上所面临的判断和选择。

  案件庭审直播,就其制度设计的目的而言,主要是让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焦点、所持观点的法律、所持证据如何采纳,以及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是否秉持公正,及时呈现给公众。这样,一方面可以使诉讼公开透明,促进公正司法,有效防止司法腐败,提升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也可体现个案庭审的社会效果,进行普法教育,让公众对法律有更深刻的认识,指引他们未来的行为选择。

  没有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徒法并不足以自行。转型社会的法治建设进程中,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其中不但有利益博弈,更有社会心理如何转变的难题,并非可以一蹴而就,必须经由社会舆论的不断、反复讨论,在不断磨合和冲突中完善,从而凝成全社会的法律信仰。如果从这个层面来看,我们就可以看清此次直播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另一层含义。


浙江日报 政治 00011 庭审直播看清“罪与罚” 2016-01-11 4311262 2 2016年01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