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户籍改革的破冰之旅
浙报制图:孟耘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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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至1994年
摸索启动阶段
我省户籍改革的破冰之旅
●我省先后出台了自理口粮、蓝印户口等多项改革措施和“农转非”政策,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城,准予办理当地有效城镇户口,突破千分之二“农转非”指标,拉开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序幕。
1994年至1998年
试验、探索阶段
●省公安厅于1994年选择苍南县龙港镇,在全国率先开展允许农民进镇办理非农业户口的试点。
●1998年在全省全面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制度,放宽夫妻两地分居、老年人投靠子女的条件,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户口迁移制度改革。
1998年至2003年
户口迁移全面突破阶段
●1998年,省委十次全会在全国率先做出推进城市化工作的战略部署。
●2000年后,我省先后在全国率先取消进城控制指标和“农转非”计划指标,城乡分割的户口迁移制度被彻底打破。
2003年至2011年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
试点改革阶段
●2003年,省公安厅在嘉兴海宁市开展取消户口性质区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2003年10月1日,海宁市正式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2009年10月,我省开始施行全国首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2011年至今
全面深化改革试点阶段
●201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在11个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2013年9月,我省率先在德清县成功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并提炼出“党政主导、保权留利、四改同推、赋权增利、积极稳妥”的户籍改革浙江经验。
浙报制图:孟耘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