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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美丽乡村·延伸阅读

我省户籍改革的破冰之旅

  1980年至1994年

  摸索启动阶段

  我省户籍改革的破冰之旅

  ●我省先后出台了自理口粮、蓝印户口等多项改革措施和“农转非”政策,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城,准予办理当地有效城镇户口,突破千分之二“农转非”指标,拉开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序幕。

  1994年至1998年

  试验、探索阶段

  ●省公安厅于1994年选择苍南县龙港镇,在全国率先开展允许农民进镇办理非农业户口的试点。

  ●1998年在全省全面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制度,放宽夫妻两地分居、老年人投靠子女的条件,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户口迁移制度改革。

  1998年至2003年

  户口迁移全面突破阶段

  ●1998年,省委十次全会在全国率先做出推进城市化工作的战略部署。

  ●2000年后,我省先后在全国率先取消进城控制指标和“农转非”计划指标,城乡分割的户口迁移制度被彻底打破。

  2003年至2011年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

  试点改革阶段

  ●2003年,省公安厅在嘉兴海宁市开展取消户口性质区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2003年10月1日,海宁市正式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2009年10月,我省开始施行全国首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2011年至今

  全面深化改革试点阶段

  ●201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在11个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2013年9月,我省率先在德清县成功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并提炼出“党政主导、保权留利、四改同推、赋权增利、积极稳妥”的户籍改革浙江经验。

  浙报制图:孟耘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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