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乘除”汇集高含金量措施
杭州27条新政支持创业就业
记者 俞熙娜 见习记者 唐骏垚
本报杭州1月7日讯 (记者 俞熙娜 见习记者 唐骏垚) 记者1月7日从杭州市政府获悉,杭州市下发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出台积极就业政策27条。同时,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10余个相关配套文件正由有关职能部门抓紧制定,将于1月底前出台。这一揽子积极就业政策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6大方面27条的新政,体现了杭州市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的决心。
如就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新政一口气推出了放宽市场准入、减税降费、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创业教育培训、支持农村电商创业、加快平台建设和鼓励科研人员创业等9条举措。企业是就业的主要阵地,新政对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实行政策优惠,尤其是对小微企业进行扶持,发挥其在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
新政对个人、企业和创业平台都有不同的优惠政策。如个人创业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等扶持。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企业可按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享受社保补贴,期限为1年。小微创业园主办方符合条件,就可每年享受不同等级的补贴。
就如何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提升素质促进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等事项,新政也出台了相应详细措施。
据了解, 此次27条新政与以往的最大不同,在于指导思想上的大转变:从以促进就业为主,向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转型。这意味着,帮扶对象上从过去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向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各类劳动者转型;促进就业手段上,由政策驱动向服务驱动转型。
此外,新政注重政策的整合,在实施地域上第一次实现了从主城区跨越到市区。萧山、余杭、富阳三区与杭州主城区同步,全面推进就业创业一体化,就业、培训、人才政策进一步融合,城乡之间在政策项目、对象范围、享受标准等方面也趋于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