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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生态

嘉兴试水污染源
随机抽查制度

  本报讯 (记者 江帆 陈培华) 88个编号被输入摇号软件,在电脑中输入要抽取的目标数量,点击“开始”按钮后,摇号结果尘埃落定。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抽取的结果打印出来,封好放入信封袋。日前,在嘉兴市环保局污染源随机抽查启动仪式上,随机抽取产生了2016年第一季度5家重点排污单位和16家一般排污单位。1月中旬,具体参与抽查的环境监察人员也将用这种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是嘉兴市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制定的,并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市民环保检查团成员所组成的第三方,抽取要抽查的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其中,市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县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而一般排污单位则按照在编在岗环境检查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数量,其中市级环保部门为1∶5,县级环保部门为1∶10。

  在亲手抽取2016年第一季度抽查名单后,嘉兴市政协委员、嘉兴学院商学院公共政策与城市管理研究院副教授朱海伦为这项特别的制度“点赞”:“这项制度很好地保证了环保执法不受人情等外来因素的干扰,相信将对排污企业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效应。”

  下一步,嘉兴市还将逐步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作为随机抽查的基础;抽查结果也将填报至该库。环境检查人员在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还将优先使用移动执法设备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随机抽查结果也将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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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4167980 2 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