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选书权交给海量读者
李月红
李月红
互联网时代,一个核心精神是一切流程皆可分享。
对文化产业而言,分享创作,观众有机会从台下走上台前幕后,成为文艺作品的创作者;对实体经济而言,分享研发,消费者可以从供给链终端进入首端,参与产品初稿设计;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而言,分享参与,凡能者皆可成项目应承者。
具体到公共图书馆建设,最具吸引力的就是分享采购。杭州市图书馆新年推出“悦读”服务,利用 “互联网+”技术,将选书的权力交给海量读者,读者兼职采购员,分享馆藏图书采购体验,可谓一举三得:读者能第一时间免费借阅新书且增添服务公共文化的获得感;实体书店实现人流销售双上升,不失为转型期的一种有益探索;公共图书馆创新不同类型、不同载体资源之间的内在联系,从传统的大包大揽转向有时代感的引导众采,实现了“借阅+”。
是读者亦是采购员,这不仅仅是公共文化服务举措创新,更是一种理念创新。在笔者看来,传统的图书馆是一座“坐馆”,集纳海量知识,引导公众信息消费,被动地接受“看、读、听”等文化传承;而信息时代的图书馆则应定位于“行馆”,在信息爆炸的互联网语境中,主动四处借力,营造新的社会关系,创造、探索和分享具有高辨识度的信息空间。
应当点赞。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恰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发力期,公共图书馆作为珍贵的免费文化场所和资源载体,肩负着传播文化、传承文明、传递正能量的重要使命。公共图书馆是兑现政府文化民生承诺的履约单位,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它的存在和发展,服务的转型和提升,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当下,我省正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事业部门应积极培养“互联网+”思维,开放更多分享通道,聚合需求与资源相向裂变,让创造力互相激励,产生终身受益的学识智慧,为建设“两富”“两美”创造更多激发智慧的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