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决定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下月24日召开
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 廖小清
本报杭州12月30日讯 (记者 廖小清) 为期两天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12月30日在杭闭会。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2016年1月24日在杭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茅临生主持会议。
会议作出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通过大会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审议提出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改决定(草案)的议案;批准杭州、宁波和温州报批的4件法规;审议并提出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四个工作报告稿的意见;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夏宝龙在闭会前的讲话中指出,各级人大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刻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这一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上来。找准人大定位、立足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继续保持“翘首以待”的锐气、“冲上一线”的干劲,切实履行好立法、监督、决定等职能,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战”“决胜战”中贡献人大的智慧与力量。
夏宝龙强调,要全力组织筹备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这次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大会将审查批准各项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审议决定明年乃至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同时还有重要选举任务。常委会机关及各有关方面要深化思想认识“绷紧弦”,明确责任分工“抓落实”,健全配合机制“保畅通”,扎实做好各项筹备保障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认真修改完善各项国家机关工作报告,推动新一年工作再谋新篇。着力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把各项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协调好,做到突出重点、有条不紊。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