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五水共治”工作会议,对2014年度全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市县、“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授予部分优秀市、优秀县(市、区) “五水共治”工作“大禹鼎”。
1月15日
针对部分河道“摘帽又变黑”情况,全省对已经通过验收的垃圾河、黑臭河进行了全面排查,公开征集“三河”线索,加快推进排查问题的整改,严防“三河”反弹。30个督查组先后开展三轮“五水共治”工作督查,督查工作覆盖全省县(市、区)。
3月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劣五类水质断面削减计划(2015-2017年)》,要求集中力量削减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面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目前,2015年计划完成的7个省控劣Ⅴ类水质断面已完成削减任务。
4月2日
《“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规程》出台,进一步完善“清三河”验收标准,把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达标率、垃圾收集处置率等指标纳入“清三河”达标县验收标准,增加了公众参与等要求。
5月6日
全省“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李强省长在会上强调,要突出制度供给、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源头治理和全社会治水合力,推动治水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出台。
5月7日
省治水办会同省环保厅、建设厅、农业厅组织开展“五水共治”与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行动覆盖11个市76个县(市、区),查处了一批、惩治了一批、曝光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8月
这一年·治水大事记
9月23日
根据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省基层治水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海盐召开,交流各地基层治水工作经验,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民治水。
9月下旬
中宣部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等七家中央媒体对全省“五水共治”工作进行集中采访,并于十八届五中全会前后突出刊播了一批重点报道,充分反映了浙江“五水共治”工作及成效。
10月
省治水办组织对全省“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采取工作督查与媒体监督联动形式,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推出“河长制”系列报道,极大地推进了“河长制”的落实。
11月3日
省委副书记王辉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省政府副省长熊建平、黄旭明,省政协副主席陈艳华、陈小平等省领导,分别担任曹娥江、苕溪、钱塘江、运河、瓯江、飞云江省级河长,认真履行河长职责,督查大江大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省治水办会同省水利厅及沿线相关市县治水办,全面保障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河道水环境安全。
12月
浙报制图:戚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