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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理论视野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浙江省政府咨询委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强调,要“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目前,我省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但农业生产规模较小、经营分期、水平偏低的“小、散、低”的小农特征仍然十分明显。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确立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切实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走出一条浙江特色的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小农户大联合,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实行了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实践证明,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使农户获得了充分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然而,农户分散经营也面临农业机械化难以推广、农业规模化不易扩大、农业效率不能有效提高、农业抗御灾害能力较低等诸多困境。目前我省农户户均耕地不到4亩,不仅低于全国户均7.5亩平均水平,更是只有相当于欧盟户均的八十分之一,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因此,亟需通过小农户大联合,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小、散、低”的问题,更好地发挥统分结合经营体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农户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又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过程中,必须遵循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这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要根据当前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现状,不能动摇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不要改变原来统分结合的农业经营体制,以切实保护农民家庭的农业生产积极性。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维护农民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近几年来,各地从实际出发,加快培育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种农业经营主体。目前,我省经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1.8万家,农民合作社4.3万家,合作社联合社(会)151家,农业龙头企业7621家。壮大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关系到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在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保护的前提下,通过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同时,也要积极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经营者的主体。所谓现代职业农民,就是要具有现代理念、懂得现代知识、掌握现代技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方面要鼓励青年农民、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的人员到农村农业领域创业;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农业大学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要加强农业专业化知识教育,在省内继续实施农业职业院校免费教育。同时,全社会要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通过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促进学历、技能和创业培养相互衔接,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小农资大农业,

  形成现代农业发展方式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囿于农民家庭经营的小农特点,当前农户对农业投入的资本相对较小。2014年,根据我省第一产业投资总规模初略测算,全省农业投资户均只有3000元左右。这种分散的小农资本,不仅难以形成合理的农业生产规模,更是难以形成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须推动小农资本整合重组,形成有利于大农业发展的资本集聚和产业集聚,使之从原来追求低质高产转到生态高效上来,实现农业科技先进、农业结构优化,农产品优质高效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增强农业现代化发展动力。目前,我省已累计建成省级新品种区试站15个,良繁基地16.4万亩,这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农业科技创新,要瞄准农业科技创新的突破口,集中有限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组织社会力量,着力攻克种子种苗、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突破。特别要顺应信息经济加快发展的新趋势,大力提高农业生产数字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有效对接资本、对接技术、对接市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专业化、品牌化和全链条增值,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我省生态高效农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品、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10大主导产业。要进一步推进农业主导产业的转型升级,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延伸农业产业链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因地制宜采用间种、套种、混种、轮作、连作以及配套农技措施,促进现代农作制度创新,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资综合利用,增加农民实际收入。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名企名牌名家。

  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在产业融合、混业经营成为现代经济发展趋势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快与二、三产业融合。挖掘农村的乡村生态休闲、自然景致观光、历史文化传承的资源价值,引导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养生农业、体验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加强规划引导,保持乡村风貌,突出乡土风情,强化乡愁创意,传承乡耕文化,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乡村休闲旅游综合体。

  小农品大市场,

  创新现代农业营销模式

  以农村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将会自发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各类丰富多样的农产品,这对满足多样化的消费市场是有益的。然而,千家万户生产的众多小农产品,将面对瞬息多变大市场的营销压力。目前,我省有近800万农户,4万多家农民合作社,从事着各类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小农产品要适应大市场的竞争,不仅农户个体需要提高营销能力,更重要的是各类专业合作社要适应市场竞争与合作的新要求,创新农业新型流通业态,创新现代农业营销模式。

  加快农业合作社改造提升,增强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功能。面对当前农业合作发展的新趋势,必须实施农民合作社改造提升行动,通过资产兼并、相互参股、产销合作等形式,促进合作社重组联合。鼓励农业经营者通过股份制形式,组建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合作经营主体。同时,引导产、加、销等各环节的主体以服务为纽带,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按照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要求组建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完善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营更高效的体制机制。

  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扩大农产品产销对接。多年来,各类农贸市场在促进农产品营销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传统市场面临新经济发展的严峻挑战,因而必须加快农产品交易市场转型发展。要根据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开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衔接,推动绿色农产品通过直供直销形式与消费者直接见面。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推进绿色农业品牌产品专销柜、放心店和专业市场建设。继续办好每年一次全省农业博览会,这既是为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经销企业、农产品消费者提供一个产销对接的平台,也是广大消费者对投放市场的农产品质量价格的一次大检阅,有利于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和扩大农产品全国市场交流和消费。

  培育新型农业流通业态,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2014年,我省网络零售额达到5641.57亿元,增长47.6%,其中乡村网络零售额占了近10%,并呈快速攀升趋势。特别是我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180亿元,增长80%,约占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总额的22.5%。当前,要顺应电子商务新业态加速发展的趋势,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支持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和时令农产品网上预订,发展农产品网上批发、网上交易和网上产销对接等电子商务,构建多层次的农产品网上市场。同时,在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的进程中,主动加强农业国际合作,大力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形成辐射全球市场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体系。

  小农技大服务,

  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广义的农业机械化包括农技创新、农技推广、农技指导、农技服务等内容。2014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超过2460万千瓦,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2.5%。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民对农机应用和农技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呼声越来越迫切。要解决农业机械化大生产与小农户经营之间的矛盾,必须建立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服务,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农业生产中涉及种子种苗改良、农机装备研发、农资原料开发、农田高效利用、农业病虫防治、农业生态修复等,非一家一户的农村家庭经营者所能承担。因此,要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和兼职制度,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农业科技资源整合协调机制,加强企业农技研发的政策引导,加快推进农业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服务中心,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强化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满足广大农户生产经营需求。20多年来,我省为了缓解“政府要粮、农民要钱”的矛盾,以推进亩产达到“千斤粮万元钱”为目标,着力解决农技推广“线断网破”问题,大力推进小农技大服务体系,促进了全省粮食连年增收,农民收入稳定增长。近年来,广大农民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扩大农产品市场营销,对配套化、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需求日益旺盛。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办农机合作社或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开展多种形式多个渠道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拓展和增强服务功能,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公益性服务。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促进农村普惠金融健康发展。

  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进程。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农业现代化发展必须主动融入“互联网+”这一重大战略。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保险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的安全追溯体系。支持互联网企业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农业信息监测体系,为提升农业生产要素、资源环境、供给需求、成本收益等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小农庄大农村,

  提高现代农村治理能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目前,我省有27900多个行政村,还有为数众多的自然村。通过这几年的美丽乡村建设,全省农村的水更清山更绿,农民的生活水平更好了,这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丰硕成果。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不仅要整治农村环境、美化农村面貌,更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强化村庄规划引领作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和提高现代农村治理能力,让农村成为农民享受小康生活的美丽家园。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农民生活美好家园。近年来,我省通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同时,要花更大的力气同步缩小城乡人居环境差距。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推进城镇公用设施向农村延伸,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公益事业。继续推进“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加大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控制,切实改善村庄卫生状况。要切实加大历史古村落和古民居的保护,防止破坏性的大规模大拆大建。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农村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工程建设,加快互联网进村入户,让广大村民享受与城市同样的社会文明生活。

  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近年来,各地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农村撤扩并工作。2014年全省农村行政村比2005年减少近20%。随着村级区划调整和范围扩大,原有村的集体财产、地域习俗、文化传承、人脉亲缘都发生了根本改变。这些无疑对农村管理和村民自治带来很大的挑战。区划扩大超出合理管控能力,就会造成管理紊乱;集体财产重组若违背农民意愿,则会引起思想混乱;地域优良民俗瞬间改变,将会阻断地域文化传承。农村原有一些稳定元素一旦被打破,重新理顺则要费时多年。因此,加强农村基层管理,不能只在调整农村区划上动脑筋,区划调整一定要根据当地农业产业调整、市场发展需要、人流物流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从稳定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发展出发,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模式,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工作,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把平安建设落到基层。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农村与城市最大的差距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要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和提供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推动城市医疗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覆盖。要加大农村扶贫开发,推进精准扶贫,切实解决我省人均家庭收入4600元以下低收入人群的脱贫致富。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社会互助救助制度,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要让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


浙江日报 理论视野 00007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015-12-30 4107014 2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