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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国企分类改革大幕开启

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在四方面都将有不同政策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赵晓辉 华晔迪)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作为国企改革重要一项的分类改革大幕就此开启。

  意见提出,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

  也就是说,未来,国有企业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这两类企业在改革、发展、监管和考核等方面都将会有不同的政策。

  不过,国企分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意见,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对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类别进行动态调整。

  从意义上来讲,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自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截至12月29日,已有关于混合所有制、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等10个配套文件陆续出台,另有9个文件即将出台。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华晔迪) 就29日对外公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国资委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分类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操作中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的多样性、复杂性,分类宜粗不宜细。

  国资委负责人说,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并科学分类,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前置性工作,重大改革举措的完善和落地,都需要以清晰界定国有企业功能与类别为前提。

  “对国有企业一概而论、不加区分地推行改革,将会使改革措施缺乏针对性,实施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对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推进改革,将改革引向深入。”这位负责人说。

  国资委负责人说,分类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功能作用和未来发展方向,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同时推动企业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同时,“分类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的多样性、复杂性,分类宜粗不宜细。”这位负责人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国企分类改革大幕开启 2015-12-30 4118583 2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