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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新城城市有机更新拆迁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为响应杭州市政府提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以及杭州市政府提出的将上城区建设为“具有国际水准的高品质中心城区”的战略目标,在上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的授权下,杭州市望江地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拟在上城区望江单元通过PPP模式开展三个安置房及两条市政道路等五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即社会投资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相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上城区望江单元,包括安置房工程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52.3亿元。其中安置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8.99万㎡,市政道路工程总长度约2.27km。本项目计划前期拆迁工作2年(2016年~2017年),开工准备时间半年,安置房工程建设期为3年(2018~2021年),预计2018年6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6月底完工;道路工程建设期为1年,婺江路和凯旋路三期、四期工程预计于2017年年底完工,凯旋路五期工程预计于2018年年底完工。

  二、采购需求

  中选社会投资人与杭州望海潮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海潮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出资比例拟为中选社会投资人95%,望海潮公司5%。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安置房工程和道路工程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并负责本项目第一个通过竣工验收的安置房地下停车场的运营、管理和维护;项目公司完成安置房工程和道路工程的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安置房和道路移交给区政府授权单位,但第一个通过竣工验收的安置房地下停车场仍属于项目公司资产不进行移交。项目公司委托区政府授权单位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分配给居民;并在PPP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完好、无偿移交给住区政府授权单位。

  三、社会投资人需具备的条件

  (1)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10亿元。

  (2)在过去五年内,具有设计、投资、建设市政道路以及房屋建筑的项目业绩经验。

  (3)社会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投资,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4)社会投资人应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在过去五年内,社会投资人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6)2013年1月起至今没有因为直接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与主要大型项目有关的合同中严重违约。

  (7)社会投资人非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业务没有处于被法庭或法官管制的状态,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对象。

  本项目允许社会投资人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企业的注册资金及净资产以联合体共同牵头人为准。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提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须在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钱江国际时代广场2号楼2504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仅提供纸质版),售后不退。办理报名手续时,社会投资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的社会投资人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16年1月14日下午5时前提交至杭州市秋涛路256号秋涛发展大厦C座20楼总师办,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合格社会投资人的确定

  评审并不限定合格社会投资人申请人的数量。

  资格预审结果将按规定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投资人申请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钱江国际时代广场2号楼2504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571)86780117


浙江日报 公告 00010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新城城市有机更新拆迁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5-12-25 浙江日报2015-12-2500009 2 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