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已于2015年12月4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