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钻了国际公约空子
太空探索的支持者认为,地球与太空之间往返成本过高,但有一种可行的思路是:太空采矿可以为在太空运行的产业提供原材料,从而对最终殖民火星等计划提供支持。他们说,在太空采矿可以为殖民地居民提供金属材料以及水,还可以为火箭提供燃料,最终会形成一个价值万亿美元的巨大市场。
最新研究表明,到月球或者小行星采矿,成本可能比在地球建设天然气工厂要低。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研究,在距离太阳2.57亿英里的矮行星谷神星上采矿的成本可能为270亿美元,这包括发射10次火箭以运输设备,开采金属矿石及水,以及建设处理原材料的太空设施。而相比之下,雪佛龙公司在澳大利亚的大型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建设成本,预计将高达540亿美元。
当前,某些企业太空采矿成本可能更低。据行星资源公司方面称,他们对小行星每执行一次采矿任务,只需要花费5千万到1亿美元。他们正在与一些矿业公司的勘探负责人就太空采矿计划进行商谈。
确实有不少矿业公司很关心如何参与太空采矿,以保证自己不至于在行业中落后。力拓集团CEO 今年2月曾表示,太空采矿如果确实能够进行,力拓肯定会参与。果壳网科学人主笔虞骏说,他希望中国的企业也能参与进来。
但也有评论认为,《美国商业太空发射竞争法案》可能违背了相关国际公约。1966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外层空间条约》规定,任何国家不能将太空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所有国家必须将外层空间用于和平用途。法新社8日评论称,这一法案让人联想到19世纪美国西部的“淘金热”,确定投资者“至少在美国法律下”享有因开发太空而获利的权利,脱离“太空科研和开发应由地球上所有人共享的原则”。
另外,1979年12月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月球协定》,规定太空资源不能被私人所有,也就是禁止商业开发。有媒体质疑,美国是这两项条约的签署国之一,不应该鼓励自己的企业在月球或其他行星上“宣称领地”。
但是,美国共和党议员拉默尔·史密斯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认为,新法案为美国的私人航天企业提供了保障,它们也能反哺国家,确保美国处在航天科技的最前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最后还能激励下一辈的航天人探索外太空。
中国航空航天专家庞之浩认为,相关的国际公约还很不完善,美国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