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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公益林收益权可贷款

  本报讯 (通讯员 连东红) 日前,龙泉市住龙镇王发旺、张小云、谢相民3位林农用自家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向信用社质押贷款9万元,用于植树造林。这是龙泉市继经营权流转证、公益林信托和农村担保合作社之后,推出的又一项农村金融创新举措。

  据了解,龙泉市现有公益林面积171.5万亩,涉及1.8万户林农,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43%。今年,龙泉市出台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林农可直接向林业工作站提出贷款申请,林业工作站核实情况后向林农发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农户以年度公益林补偿金收入的10倍质押,贷款最长期限可达5年,并实行利息优惠。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9 龙泉:公益林收益权可贷款 2015-12-10 4096847 2 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