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1月CPI同比上涨2%
本报杭州12月9日讯 (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华敏 李莉)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获悉,11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上涨2.0%,与上月相比微涨0.3个百分点。
从同比变动结果来看,11月CPI呈现出“城市上涨水平高出农村”、“食品价格高出非食品价格”、“服务价格高出消费品价格”的局面。而食品价格依然是CPI上涨的主要推手。1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3.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个百分点。其中,鲜菜、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粮食价格分别上涨15.3%、9.1%、2.7%和1.9%。
虽然食品价格同比上涨,但环比微降,总体仍处下降态势。11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2个百分点。从百姓消费的主要品类看,猪肉、鲜菜、蛋类、鲜瓜果、水产品价格,分别下降2.9%、2.4%、1.7%、0.9%和0.5%,均略有下降。不过由于环比降幅不大,与上月相比,百姓菜篮子感受未必明显。
与此同时,11月份浙江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购进价格同比、环比均在下降,表明工业企业形势较严峻。11月份浙江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同月下降4.2%,比上月下降0.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同月下降6.8%,比上月下降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