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浙江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5年12月4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决定按国家核定数批准浙江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188.3亿元。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决定按国家核定数批准浙江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18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