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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倡廉

公章竟私用
权力太任性

  最近,江苏徐州市某法院一庭长给情人写保证书,并加盖公章,引发网民嘲笑。当地法院发布通报称,该法官行为构成通奸,严重违反党纪,加盖公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予以开除党籍并撤职处分。

  身为法官,肩负双责:既应该维护法律尊严,又要维护公平正义。法官通奸,本身便已经是一件荒唐的事;还在保证书上加盖公章,更叫人匪夷所思。

  要知道,公章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作为一名天天断案的法官,竟然不懂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流程,竟在写给情人的保证书上盖公章,实在不应该;更何况这份保证书上的内容如此龌龊,本不应该发生在任何一个单位,更遑论是头顶国徽的法院。

  唯名与器,不可轻与人。公章被滥用于私事,充分说明当前某些干部的权力观严重扭曲,将手中的公权力视为“私有财产”,想用就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样的观念严重错位若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很有可能会“太阿倒持”,成为妨碍机制运行和公平正义的毒瘤。

  “公章私用”之风不可长,更不应一笑了之。一方面,相关部门在干部任职之前和期间,应该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让他们意识到,公章意味的并不仅仅是权力,更是为民的责任和义务,一定要努力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使公章真正成为公器;另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章使用的相关规定,让公章所代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不是一人说了算,想盖哪儿就哪儿。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9 公章竟私用
权力太任性
2015-12-03 4087184 2 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