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农业部部长答记者问——
2020,把农垦建成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新华社记者 王宇 刘羊旸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日前印发。当前缘何要对农垦进行改革?改革发展将沿着怎样的路径推进?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需要哪些政策支持?新华社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把农垦建设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记者:这次农垦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向是什么?
韩长赋:具体来说就是“坚持一个方向,把握两个重点,守住三条底线,明确四个定位”。
坚持一个方向,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垦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通过改革把农垦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把握两个重点,就是在发展上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在改革上要以推进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改革为主线。
守住三条底线,就是要始终坚持以农为本,着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严防国有资源资产流失,决不能把国有经济改没了、把农业改弱了、把规模改小了。
明确四个定位,就是要努力把农垦建设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国家队、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农业对外合作的排头兵、安边固疆的稳定器。
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农垦各项资源要素有效配置
记者:社会各界都很关心和期待农垦的改革,请您谈谈农垦将沿着怎样的路径改革?
韩长赋:《意见》对农垦改革的思路、原则、目标、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
第一,全力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在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方面,要坚持并不断完善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强化国有农场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同时积极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今后,对国有农场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地方政府应切实履行职责,可以由政府直接设立机构提供服务,也可以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赋予相应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要避免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落空,以及由于提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而造成农场行政化。
第二,着力打造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意见》明确指出,集团化是垦区改革的主导方向,要推动垦区创新经营体制机制,逐步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建设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第三,大力推动资源要素有效配置。一是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健全职工招录、培训和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吸引优秀企业家、高端专技人才、职业经理人到垦区就业创业。二是推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符合农垦特点、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以资本为纽带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稳步开展农垦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进企业股权结构优化,多种形式探索管理层和企业员工持股,加大企业上市融资力度。三是严格管理、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农垦国有土地,稳步推进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改革进程,积极探索盘活农垦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
将农垦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
记者:农垦的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重,《意见》出台了哪些重点政策来支持和推动农垦改革发展?
韩长赋:《意见》要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把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国家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在若干垦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加快推进。
首先,要实现“一个同步实施、两个全面覆盖”。《意见》明确,各地在依法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体系等规划时,要将农垦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各级财政要根据农垦管理体制和改革发展需要,稳步加大资金投入,将农垦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
其次,要创新国有资本运作和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农垦国有企业要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和效益。探索以财政性资金为先导设立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垦区建设,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投入效果和资本配置运行效率。
第三,要稳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意见》明确规定,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农垦企业,其使用的原生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同时,《意见》提出有序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这是农垦改革创新的亮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