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萧政储出(2015)27~3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注:地块的具体情况以《挂牌文件》为准,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人资格
萧政储出(2015)27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应各自满足上述要求,竞买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1.该地块设置九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800平方米。幼儿园由土地受让单位负责同步实施建设,设计方案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幼儿园以划拨方式供地,以毛坯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相关政府职能部门。2.与相邻地块地下空间允许自行协商连通,连通空间建筑标准必须满足地面道路等与其涉及的相关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穿越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以谁开发谁使用为原则。
萧政储出(2015)28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应各自满足上述要求,竞买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与相邻地块地下空间允许自行协商连通,连通空间建筑标准必须满足地面道路等与其涉及的相关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穿越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以谁开发谁使用为原则。
萧政储出(2015)29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各自满足以上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该地块设配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780平方米,幼儿园由土地受让单位负责同步实施建设,设计方案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幼儿园以划拨方式供地,以毛坯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萧政储出(2015)30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应各自满足上述要求,竞买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1.该地块设置十二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4729平方米。幼儿园由受让单位负责同步实施建设,设计方案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以毛坯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2.代建农贸市场面积429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设方案需经区商务局认可。农贸市场以划拨方式供地,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做地主体城投集团。3.代征墩里吴路、代征墩里吴路桥梁二座由受让单位负责按照区住建部门提供的道路、桥梁标准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4.代征商城北路、代征裴家埭路由受让单位无偿移交给城投集团,在城投集团负责建设时不予补偿。5.公园绿化用地9319平方米由受让单位按照区住建部门提供的公园标准负责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6.与相邻区块地下空间允许自行协商连通,连通空间建筑标准必须满足地面道路等与其涉及的相关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穿越道路、幼儿园、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以谁开发谁使用为原则。
(二)要求
1.竞得人在地块所在地的镇、街道未成立公司的,须在地块所在地的镇、街道成立项目公司,于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2.报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3.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本宗地设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如遇政府重大活动导致停工建设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账户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土地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7331310182600095715,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联系人:娄小姐,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联系电话:(0571)82703373。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2015年11月27日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28日10时(工作日),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6室(育才北路50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28日11时(工作日),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6室(育才北路508号)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出让人在2015年12月28日11时(工作日)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资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一)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
萧政储出(2015)2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购地单位按相关办法执行)。
萧政储出(2015)2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10417万元人民币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购地单位按相关办法执行)。
萧政储出(2015)2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8618万元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购地单位按购地相关办法执行)。
萧政储出(2015)3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16993万元人民币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购地单位按相关办法执行)。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萧政储出(2015)27~30号地块:2015年12月28日10时。
(三)人民币账户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账号:33001617091059000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路支行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2室
联系电话:(0571)83518067
外币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账号:35325843607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联系人:娄小姐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
联系电话:(0571)82703373
(四)特别提醒:外币缴付的,以保证金到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为准。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一)挂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6、5007室(育才北路508号)。
更新显示挂牌报价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一楼大厅。
(二)挂牌时间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为:萧政储出(2015)27~30号地块: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8日14时30分(工作日)止。
(三)现场书面竞价时间
现场书面竞价会时间:2015年12月28日14时30分;
现场书面竞价会地点: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事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1.萧政储出(2015)27~28号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6室
联系电话:(0571)83815385
2.萧政储出(2015)29号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7室
联系电话:(0571)82735669
3.萧政储出(2015)30号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6室
联系电话:(0571)83897023
杭州市萧山区萧政储出(2015)27~3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招标编号:TDGP-201511005~201511007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交易机构: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7日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建设用地面积 (㎡)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萧政储出 (2015)27号 | 奥博中心单元,东至盈丰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金鸡路绿化带 | 61871(其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800平方米,以划拨方式供地) | 居住用地 | 2.5~2.7(含) | 30%以上 (含) | 28%以下(含) | 70年 | 163252 |
萧政储出 (2015)28号 | 奥博中心单元,东至规划支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奔竞大道,北至金鸡路绿化带 | 29784 | 商业、居住 用地 | 2.5~2.9(含) | 30%以上 (含) | 35%以下 (含)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52084 |
萧政储出 (2015)29号 | 萧山区市北单元兴议区块A-24地块(东至规划纵一路,南、西至杭州邮件处理中心,北至建设四路) | 45968 | 居住用地 (R2)(含配套商业) | 2.7以下(含) | 30%以上(含) | 28% 以下(含)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93086 |
萧政储出 (2015)30号 | 萧山北干街道墩里吴(东至河道,南至金城路,西至通惠路,北至河道) | 78563 | 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农贸市场 | 不大于2.46 | 不小于30% | 28% 以下(含) | 住宅70年 | 90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