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纪委通报看群众身边腐败——
正风肃纪进行时
本报记者 方力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直以来,潜伏在群众身边的“苍蝇”,成为基层治理的“公害”,也为基层干部群众反感和痛恨。从中央到我省,不断加大拍“蝇”力度,并多次公开通报,形成了有力威慑。
日前,中央纪委网站通报13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193人。这是继7月9日、8月7日、9月9日、10月9日后,中央纪委网站第5次对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点名曝光。在这次通报中,浙江有6起案件。
今年9月以来,省纪委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上中纪委网站通报的32起,仅9月至今,省纪委通报了4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始终不减。
一看:
民生领域问题多
党的十八大后,“老虎”、“苍蝇”人人喊打,打“虎”拍“蝇”成为热点,在强有力的反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然而在基层,一些痼疾依然存在,各种问题仍易发多发。
今年初,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2015年反腐期待”调查数据显示,“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以76.4%的高得票率,成为群众对反腐的“最期待”。
为回应群众的期待,各地加大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隔三岔五,报纸、电视和网络就会公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
翻看9月以来我省通报的43起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给子女办婚宴等“四风”问题居多,共有20起,占总数的46.5%。
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旧村改造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民生领域问题也较突出,共有14起,占32.6%。
此外,在一些执法、监管部门和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领域,吃拿卡要、收受服务对象好处等问题有9起,占20.9%。
根据中央纪委网站统计,与前4次通报相比,中央纪委最新通报的问题更加集中,主要发生在民生领域。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领域投入不断加大,直接惠及群众的补贴、补助不断增多,这也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打起养老低保金、集体“三资”、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民生资金的“歪主意”。“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侵吞专项资金和救济资金”、“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虚报征地补偿款”……在通报中,时常可见这样的问题。
这次中央纪委通报的131起问题中,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比较突出,共有78起,占59.54%;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18起,占13.74%;在执法、监管部门及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11起,占8.4%。
可见,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暴露问题最多,也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注的重点。
二看:基层干部占比高
常山县金川街道上埠村(原鲁里村)村委会原主任毛民富、原村会计徐启明,在2009年至2013年协助上级政府管理、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合谋采用虚构农户征地面积、虚加青苗数目、虚报迁移坟墓穴数以及冒充领取人签名等方式,共同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8.8万元;另外,徐启明个人采用上述方式,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2.4万元。两人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庆元县荷地镇塘尾村党支部原书记毛留根、村委会原主任毛建国,利用职务便利,在本村道路硬化和立面改造项目中,以高于项目实际承包价的标准签订合同、开具虚假领款单,侵吞政府补助资金8.95万元。2015年6月,两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在浙江通报的43起问题中,这类涉及村干部的案件不在少数,成为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人群。
据记者统计,在这43起问题中,涉及村(居)干部的有13起,占30.2%。涉及乡镇(街道)干部的问题有8起,占18.6%。两者相加,占处理问题总数的48.8%。
而据中央纪委网站统计,在通报的131起案件、193人中,涉案人员中涉及村(居)干部问题的最多,共有77起,占处理总数的58.78%;涉及乡镇(街道)干部问题共有27起,占处理问题总数的20.61%。两者合计104起,占处理总数的近80%。其中涉及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共有86人,占处理总人数的44.56%。
村干部不是“官”,为何“四风”和腐败问题屡发?有专家指出,村官虽小,但手中权力不小,由于监管机制不落实或个别村干部观念不正,容易滋生问题。
兰溪今年通报的一起案件引起当地百姓关注。2013年10月至12月,永昌街道下孟塘村党支部书记徐洪水,因邻村修大厅,用村集体资金送红包开支3300元;2013年7月和2014年8月,徐洪水和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党员共52人,未经审批擅自前往南京中山陵等地游览,合计支出村集体资金2.51万元,徐洪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52名参加人员共同承担。
“以前邻村有喜事,包个红包习以为常,组织村里党员、村民代表参观旅游也是一年一次,现在还是习惯这么干。”徐洪水说,由于缺乏学习教育,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了解不多,最终犯了错。
三看:一案双查出重拳
中央纪委网站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08起,4993人受到处理,347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及2名省部级干部。从查处的问题类型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最突出,达到924起;其次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办婚丧喜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
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全国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328起,处理3669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951人,其中涉及4名省部级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上下紧扣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和干部履新等重大节日和关键节点,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贯彻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狠刹不正之风。针对“酒局”、“牌局”和“会所中的歪风”等突出问题,从严立规矩,连续出重拳,明确规定省内公务接待(外事活动除外)一律不上烟酒、占用公共资源的私人会所一律转型关停,同时加大正风肃纪、通报曝光力度。
今年以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51起,处理1035人,党纪政纪处分450人,通报典型案例1439起,公开曝光563件。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更要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通过追责问责,督促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此次中央纪委通报处理的193人中,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而被追责的共有27人,占处理总人数的13.99%。
2011年5月至2014年底,湖州市残联违规收受、购买共计价值38.8万元的购物卡(券),在账外保管形成“小金库”,并以单位名义将其中价值30.98万元的购物卡(券)发放给干部职工。湖州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则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州市残联分管纪检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陈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2月,嘉善县第三中学22名教师参加某教育咨询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后,违规接受该公司安排的温泉消费活动,有关带队人员受到党纪处分,违规参与人员均被责令退缴相关费用。嘉善县第三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张金法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9月,我省也通报了11起“一案双查”案例,将“一案双查”作为监督执纪的常态化手段,应追必追、追必到底。
据了解,今年,全省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责任追究的案件141件;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而被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185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38人。
■ 专家观点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反腐败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就是“苍蝇”,虽然单个案件危害可能不是很大,案值也不是很高,但它就发生在群众的眼皮底下,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极大。反腐败成效一定要让群众真真切切看得见,一定要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否则群众就会对反腐败失去信心。如何让群众看得见?就要从群众身边、影响他们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