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观点
浙江锦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樊德珠:我省“十二五”期间主推的公共法律服务,特别在县(市、区)建立法律服务中心,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是浙江司法行政部门整合职能资源、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基础的重大举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建立,适应了县区一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是对司法行政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也是对司法行政职能的强化,具有生命力。通过建立法律服务中心,提高法律援助的受益面,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时把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职能集中在一起,实现了司法行政特别是县级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从“散”到“聚”的转变,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
(整理: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