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家训家风及其现代价值
——以浦江县“江南第一家”为例
于永法
“江南第一家”蕴含的“三种文化”
“江南第一家”——郑氏家族被誉为中国儒家治家典范,其核心是践行了儒学的伦理思想,其具体表现在强调“忠”、“信”、“孝”、“廉”等伦理范畴的作用及地位,并以此为中心构建家族宗法体系及文化,最突出地反映在“家族文化”、“孝义文化”、“廉政文化”的营造和构建上。
“家族文化”。“江南第一家”把“家”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成员必须服从家族整体利益、遵守家族制度、维护家族形象,因为“家”是以血亲关系为纽带的,是家族成员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从历史角度看,郑氏家族从宋朝开始就同居一处,一直到明代,鼎盛时“全家”成员达3000余人,330年间,整个家族先后十五世同居共食。
“孝义文化”。“江南第一家”极其看重“孝义”,形成了“以德正心、以礼修身、以孝传家、以义济世”独特的孝义文化。家规对“孝”和“不孝”的规定,都与儒家对“仁、义、礼、智、信”方面的追求相契合,其中相当部分内容与现在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辅相成。具体来讲,“孝义”思想主要表现为:教育上 ,崇尚“孝义”教化;祭祀上,崇祀以敦孝思;人际上,推崇尊敬长上;邻里上,提倡睦邻济贫。
“廉政文化”。郑氏家族在中国封建社会家庭史上被称为廉洁德治的典范,自南宋至清代共有173名家族成员担任从县丞至尚书各级官职,皆清廉勤政。“江南第一家”廉政文化表现在廉政教育、廉政制度建设上。如家族成员出仕时,家族要进行警示,要求出仕者遵守家范“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任满交代,不可过于留恋;亦不宜恃贵自尊,以骄宗族。仍用一遵家范,违者以不孝论。”
“江南第一家”的现代价值
郑氏规范是中国传统社会家族的典范,它以孝义治家、忠国爱民、尊师尚学、睦族恤邻、清正廉洁、奉公守法为世训,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的现实价值。
有利于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在儒家传统思想中,“孝义”是个人道德修养提升的起点。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把孝悌视为道德的本源。个人要提高道德修养,首先要有孝悌之心,不断修其身,才能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境界。提倡“江南第一家”的孝义文化,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公民,让人们懂得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使人们珍惜生命的价值,升华人生的意义。
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氛围。“江南第一家”中“家”、“孝”是核心概念,“家”具有纽带功能,“孝”的基本涵义是责任感,两者对今天的和谐家庭构建至关重要。在社会转型期,传统家庭受到很大冲击,出现家庭道德失范情况。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和谐是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之一。“江南第一家”的“家”、“孝”文化,一方面易于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形成和睦气氛;另一方面每个成员自觉承担家庭义务和责任,各在其位,各尽其责。
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江南第一家”的文化价值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是益于缓解社会矛盾。孝义文化可以克服“信任危机”,在熟人、陌生人间建立一种情感纽带,缓解人与人的矛盾;二是益于社会团结。“孝义”是道德之本,是社会最普遍、最共识的价值认可,有其强大的精神凝聚力和吸引力,易于形成社会精神合力;三是益于社会有效运行。“孝义”作为社会最基本的价值标准,是社会运行无形的“润滑剂”,能够降低“人际交往成本”、缓解社会养老、抵制社会不良思潮等问题,提高社会运行效率。
有利于推进基层治理。“江南第一家”文化价值对基层治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有助于基层维稳。通过孝义文化价值导向功能,有利于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弘扬坚持奉公守法、办事合理的“大义”,可以优化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二是优化社会治理。《郑氏规范》在家族管理、运营方面的重要规定,有利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构建。三是推动“德治”和“法治”结合。在基层治理中,借助传统伦理观念可以对人们进行道德约束,有效协调基层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实现村民有效自治,使之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有利于强化规矩,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江南第一家”通过自己内部的治理,实现了家风纯正、家族绵延。说到底,《郑氏规范》可归结为一条,就是:立了一个规矩、守了一个规矩、行了一个规矩,传了一个规矩。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家规与国法,其实也是一个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规矩。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指出,“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前沿”,并特别提出郑义门的168条家规。对于从严治党来说,规矩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领导干部修身、处世、理政的根本准绳。对于国家治理来说,依法治国是把“法”立于根本准绳的地位,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