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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奖励让行,多此一举

  吕玥

  近日,南京交警部门发微博称,不久前玄武湖隧道多车让行急救车,每位让行车友将获得价值500元的加油卡一张,目前已通过监控确认16辆让行车辆号牌。这看似是对正能量的鼓励和褒奖,却引来不少网友和媒体的质疑:司机让行救护车值得称赞,但交警奖励“并非难能可贵的善举”,是否多此一举?

  在很多国家,车辆为救护车让行已被纳入法律明文规定。在国内,2013年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已经明确规定,将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然而,近年来因车辆违规占用应急车道,最终导致急救车无法通行、伤者不治身亡的事例仍屡见不鲜。个中缘由,除了部分车主的法律观念淡薄外,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执法不严。

  所谓法令行则国治。既然有了法律法规,执法部门理应按照法律要求,严惩不遵规守法者,而不是对本该履行的法律义务进行多余的奖励。对这种有强制性规定的行为,还要进行奖励,既是道德底线的退守,也是法律底线的退守。不仅亵渎了法律的权威,也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

  回到社会道德的层面,让行急救车之类的基本行为准则,从来就不应该设定为一种“选择性”的有偿行为,类似奖励措施无法培育个人的道德自律,不利于从根本上提高和改善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希望有关部门仔细斟酌。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奖励让行,多此一举 2015-11-13 4066144 2 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