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农房抵押可贷款
通讯员 张燕萍 市委报道组 李迪刚
本报讯 近日,海宁市华丰村20位村民拿到了农村住宅两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村民朱建江拿到农村住宅两证后,用农房作为抵押,成功向海宁农商银行贷到了30万元。“有了这笔贷款,可以采购些新设备,把原先的小生意做大点。”
华丰村于去年12月作为嘉兴市农村住房登记试点村,在嘉兴率先启动了农村居民住宅房屋登记工作。目前,该村已完成《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291户,完成《房屋所有权证》办理186户,其余的农户也正在积极办理中。截至目前,除朱建江外,华丰村还有7户有意向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农户获得银行不同额度的授信。
“在农村,一直以来农民办证意识不强,有些建房手续也不全,房屋所有权证的取得要以集体土地使用证为基础,因而农村的房屋所有权证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没有的,由此就存在产生纠纷的缝隙。”海宁市农办相关负责人说,开展农村住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凭证管地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近几年来,海宁市积极推进要素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和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农民从中获得了更多财产性权利,有了更丰富的融资渠道。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海宁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农户个人生产、经营、消费等需要,推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产品,受到农户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