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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干预司法
闻者足戒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这是今年3月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两个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石,然而现实并不尽如人意。个别领导干部“打个招呼”、“递张条子”,对案件审理提出具体要求,影响了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人情案、关系案等不时发生,不仅有损司法权威,降低司法公信,也与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相违背。

  可喜的是,如今铁规发力,制度生威。这一次,5起个案的通报敲山震虎,不仅回应了社会关切和疑虑,也强化了警示教育作用,给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敲响了警钟。中央颁布实施的“两个规定”,对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所有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均需记录,发现违法干预要向党委、政法委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需通报同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追究责任,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通报并不是最终目的,防范于未然,筑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才是应有之义。笔者希望,铁规持续发力,各地各级部门不折不扣地把“两个规定”落到实处,使领导干部清醒认识干预司法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让“不能插手、不敢插手”成为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如此,才能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公正。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法治 00019 干预司法
闻者足戒
2015-11-12 浙江日报2015-11-1200009 2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