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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版:财经·投融资

温州农村“死资产”变活钱

  张建军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3月1日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土地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在农村产权变化新常态下,温州农房抵押流转将走向阳光,更有利盘活农村资源财产,促进农民创业融资,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为解决农户贷款抵押保证难的问题,在温州银监分局的引导和督促下,温州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办理集体土地农民自建房抵押贷款,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农民住房,视同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办理抵押贷款,使得农村数量庞大的“死资产”变为活钱,拓宽了农民的融资渠道,受到农民的欢迎,有力地支持了农民的创业和新农村建设。截至9月底,农房抵押贷款余额72.4亿元,农房抵押贷款试点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据了解,温州相关试点银行通过研究抵押贷款相关规章制度,寻求法院及土地管理部门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支持。对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要符合流转条件,就可以由法院直接裁定处分;农民住宅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以在其所在村的村民之间有偿调剂,并可办理过户手续,这就为推出集体土地农民自建房抵押贷款提供了法律支持。


浙江日报 财经·投融资 00023 温州农村“死资产”变活钱 2015-11-10 4060412 2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