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发展 整体推进
——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二
本报评论员
“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协调发展理念,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
回首过去,无论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还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在继承中创新,在实践中发展,作出了富有浙江特色、凸显浙江优势且行之有效的协调发展探索。
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杭、甬、温、金—义都市区发展迅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等,亮点纷呈、大有作为;推进“山海协作”工程,联动浙西南山区和舟山海岛为主的欠发达地区协同发展。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方面,我省决定给26个欠发达县“摘帽”,取消GDP总量考核;坚持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积极打造“美丽乡村”。在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方面,我省不仅致力于打造经济强省,更致力于打造文化强省。“两富”“两美”浙江建设正在加快推进。
按照五中全会的协调发展要求,对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存在相对“不平衡、不协调”的短板。
展望“十三五”,我们要吃透全会精神,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推进协调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我们既要把发展中的一些重大关系摆正理顺,使单项发展的动能聚合成整体发展的势能,形成更有利于解决发展问题的总体之势,又要善于运用辩证思维指导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协调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要牢牢把握从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的大趋势,全力推进都市区建设和城市经济繁荣,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绿色产业和资本、技术、人才回乡创业,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确保全体浙江人进入全面小康。要进一步加强美丽浙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推动“最美”由“盆景”变“风景”,由“风景”变风尚。
无论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还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所有协调发展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浙江在迈向高水平全面小康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但只要坚持把人的全面发展摆在首要位置,推动协调发展,就必定能使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