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违法
源于权力任性
日前,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首次曝光今年以来200个交通违法大户,新乡市一辆公车违法784次,排名第一。新乡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虽然一直开展交通安全守法教育,但有些年轻司机实在太任性。
本应给社会车辆作表率的公车,违法次数却如此之多,实在令人汗颜。交通违法784次,司机固然难辞其咎,但他如此肆无忌惮、有恃无恐,根子可能在于领导的纵容和单位的管理不严。
近年来,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公车使用也愈加规范。但不可否认,仍有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不收敛,存在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等乱象,个别人甚至把公车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看作特权和身份的象征。针对“座驾”违法,少数领导干部通过权力或关系给驾驶员消除扣分,罚款则动用公款,无形中助长了公车违法的任性行为。
从另一个角度看,公车违法现象也是相关部门执法不严和权力滥用的结果。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少数执法者难以挡住权力的压力和人情的攻势,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选择性执法、不公正执法,必然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并因此“带坏”社会风气。
治理公车违法,关键是要消除一些人的特权思维,让权力不能任性,也不敢任性。只有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从源头遏制公车任性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