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杭城通信市场发现——
手机实名,仍有漏洞
本报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王鹏程 应瑞峰
日前,媒体一则《虚拟运营商业内人士:我们没利润推进实名制》的报道,引发公众关注。自9月1日起,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手机实名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成为遏制垃圾短信、打击通讯诈骗、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杀手锏”。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手机实名制仍存在不少漏洞,办卡登记人证不符、虚拟运营商发放非实名手机号等现象,亟待规范。
电信诈骗多发
杭州余杭警方近日打掉一个以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发放补贴为名,专门坑害残疾人及其亲属的通讯诈骗团伙,抓获陈某等涉案人员19名。经查,此案中有200余人被骗,金额达300余万元。
4月9日,家住余杭的陈师傅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残联工作人员,准确说出了他姐姐的名字及残疾状况,“我们要给你姐姐发放4980元残疾人补贴,麻烦你去附近ATM机收钱”。陈师傅赶紧找到一台ATM机,按对方提示输入“4980”确认。对方挂断电话后,陈师傅发现卡里不仅没钱进账,反而少了4980元,急忙报警。
警方展开侦查,发现类似案件仅杭州地区就发生过30余起,被骗钱款都在福建厦门、湖北孝感通过ATM机或POS机被取现。经过一个多月侦查,警方在厦门、孝感两地,先后抓获陈某、易某夫妇等19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大量残疾人信息、500余张银行卡和SIM卡等作案工具、赃物。
据陈某等人交代,他们用于诈骗的手机号码都是买来的“黑卡”,“如果要诈骗浙江人,就买浙江的手机卡,每张卡价格在30元至50元不等”。
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受理通讯网络诈骗案件44253起,案值达6.3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7.6%和51%。其中被骗金额百万元以上案件有30起,同比上升57.9%。杭州市公安局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民警告诉记者,目前大多数手机犯罪活动使用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增加了警方的办案难度和成本。
实名认证虚设
根据工信部规定,今年9月起,电信运营商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并当场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验证。这一规定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日前进行了调查。
在杭州武林广场附近一家移动营业厅,记者表示要办理新手机卡,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出示身份证原件。记者推说忘带证件,对方答复“没有身份证原件没法办理”。随后,记者又到周边的电信、联通营业厅,这一要求也被工作人员婉拒。他们提醒说,如果没有实名登记,办理资费调整、业务查询等手续都将受限,甚至可能被停机。
但漏洞并非不存在。在上塘路通信市场一家手机营业店,记者拿着别人的身份证要求办理手机卡,老板简单做完登记,就递来一张已开通的新卡。在隔壁一家商店,记者用同样的方法,也顺利购得一张新卡。“实名登记只要求登记身份证原件。”店老板解释。
记者发现,网上叫卖的“170”号段电话卡,不需要实名认证就可以激活使用。据了解,“170”号段是虚拟运营商的专属号段,而按照工信部规定,虚拟运营商发放的手机卡同样需要实名登记。业内人士表示,针对三大基础运营商,实名登记已列入安全责任考核,扣分超过限额将影响其利润。而对虚拟运营商,目前并没有惩罚举措。
监管漏洞待补
记者了解到,市场上现存的非实名制手机卡用户,主要有用户名显示为“某某代办”、登记信息不完整、机主姓名与实际使用者信息不匹配,以及机主姓名为单位这4种类型,其中前两种情况较多。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情报支队政委赵加俊认为,实施实名登记制后,非实名手机卡很难买到,无疑会增加不法者的犯罪成本和风险,有利于从源头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实名登记的信息,也为公安机关获取侦查线索、挽回受骗者损失提供了便利。
目前,全球电信用户数量排名前20位的国家,基本对全部或部分用户提出实名登记要求。比如韩国信息通信部规定,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滥发垃圾短信者面临最高8500美元罚款。
赵加俊表示,手机实名制要求“使用者和登记者是同一人”,但在有些地方只需身份证就可办理,导致冒用、套用问题时有发生。因此,手机实名制应从“购买实名”变成“使用实名”。
专家认为,当前应加强手机号卡销售网络的管理,同时从立法、技术、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严厉打击短信骚扰、电信诈骗等行为,切实维护公民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