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问责干部26人次
江北“清单式监督”不留死角
通讯员 吴燕飞
江北报道组 吴红波
本报讯 “本月监督重点:三务即时公开情况,村级厂房租金收缴的规范管理问题。”在宁波江北庄桥街道纪工委书记沈一琼的案头,摆着一份月初刚刚排定的“检查清单”。月初定重点,每月排清单,这样的“清单式监督”已在江北试行了近半年。
据悉,为确保基层纪检组织“不空转”,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初,江北区纪委专门出台了《江北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做到监督有方向、监督有途径、监督有痕迹、监督有结果,为基层纪检组织在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提升工作实效方面指明了方向。
该区创新推出“清单式监督”模式,明确了5方面18项重点内容,包括开展对政治组织纪律执行的监督、对作风建设制度规定执行的监督、对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等。同时,通过收集分析廉情信息、组织专项监督检查、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开展约谈提醒教育、调查核实信访举报和启动执纪问责程序6条途径,让监督问责真正落地。
这是一次监督力量的“倒逼”。甬江、庄桥、洪塘及慈城等涉农街道、镇,逐步将监督的“靶向”向下延伸,将重点放在了村级权力规范等看似微小的问题上。村里头哪些事项决策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哪些工程在搞不透明的小动作,哪些账目没有入账存在监管风险……原本散落在各村的廉政风险,被各个基层纪检组织一一排摸出来,要求立行立改。其中,针对一些村子存在增开“网上银行”或拥有2个以上银行账户等共性问题,出于排除公款多头存放潜在风险的考虑,江北区纪委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村子整改到位。
江北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推行“清单式监督”,该区建立了“一事一档”机制,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明确了监督重点,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推动监督执纪取得新实效。据统计,今年以来,江北区各基层纪检组织已开展各类自主式监督285次,发现问题22起,问责干部2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