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负面清单解读
1、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
【点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违反各项纪律,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新版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规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
2、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点评】当前,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新版条例针对十八大以来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四个服从”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
3、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
【点评】这次对条例的修订,廉洁纪律这块调整幅度最大,新增内容最多,其中现行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几乎全部纳入这部分,并新增了“权权交易”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进一步形成“不敢腐”的氛围。
4、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
【点评】不顾群众意愿,盲目上项目、铺摊子,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失。近年来,这类行为屡见不鲜,但大多属于发展思路、政绩观的问题,现在则上升到了纪律的高度。现行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群众纪律”这一提法,这次修订继承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关于遵守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强迫命令”等“负面清单”。
5、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
【点评】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致使党的纪律规矩松弛。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这次修订条例,将上述实践转化为制度规定,新增“负面清单”,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6、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点评】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