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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政治纵深·倡廉

苍蝇虽小危害大 驰而不息警钟响

事无巨细,严查

  核心提示:

  “苍蝇”虽小,危害却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既违反党纪国法、侵蚀干群关系,又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令群众有切肤之痛。中央政治局日前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10月19日,省委常委会议又听取和研究了我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督查情况,对推进我省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

  检查公款送月饼,暗访景区酒店,监控公车私用……刚刚过去的中秋、国庆“两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明察暗访的频度和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1个,处理违规人员12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地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大执纪监督、正风肃纪力度。面对一些反复出现的“四风”问题,各地毫不松懈、执纪在前,防止小问题“养”成大祸患。最近几个月,更是连续通报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不断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随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通过,底线不可触碰的意识,在党员干部中更为明确和清晰。10月19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议强调,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事无巨细,严查

  “县供销合作总社3名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性质的‘牌局’,就地免职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该单位‘一把手’因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海盐县纪委近日向全县通报一份处分决定,这是该县纪委在最近半年时间里,发出的第6份查处违纪问题的通报。

  这起事件的起因是一次玩牌。上半年的某个晚上,时任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副主任费雪其,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石鸿飞,党委委员、副主任吴佳林,到下属的县特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月明办公室,以打“牛牛”的形式“小玩玩”,赌注在10元左右。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周末工作之余,就没注意自己的行为,认为大家是同事,一起打个牌、赌点小钱不会有事,没想到……”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费雪其坦言,自己没有认识到“牌局”问题的严重性。“辛辛苦苦一辈子,到头来因为一次‘小玩玩’,把位子弄丢了,肠子都悔青了。以后一定彻底改过,绝不参加类似活动。”

  作风问题无小事,违纪行为无大小,严肃查处无死角。针对发现的问题,我省坚持抓早抓小,一些干部的违规行为看似不大,也绝不姑息。

  在省纪委前段时间的一份通报里,宁波江北区宗瑞青少年宫原主任詹家法的案件,引来不少人关注。“没想到,就因为一瓶黄酒,也会触犯纪律。”看到通报后,有些干部感叹。

  “客人来一趟不容易,10多个人点一瓶酒、两包烟,当时以为问题不大。”詹家法说,去年10月24日中午和11月5日中午,在接待省内某县青少年宫学习组时,为了“稍微意思一下”,先后两次在公务接待午餐上点了一瓶老酒和两包硬中华香烟。

  “一瓶酒是小事,但暴露的问题却不小,这说明到目前,还有部分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模糊不清。”宁波江北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在监督执纪问责中,任何违规违纪问题,都会对党在群众中的威信造成不良影响。

权无大小,严管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等相关规定,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党总支原书记叶鲍荣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近日,台州市黄岩区3000多名党员干部,收到了一条来自纪委廉政风险干预平台的通报短信,给黄岩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2014年6月12日,黄岩区纪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有干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区纪委迅速对信访件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

  叶鲍荣自2011年5月任黄岩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以来,通过与其他学校合作办学,以及外包学校小卖部、校企合作、出租校内场地等方式,设立“小金库”409.2万余元,用于发放函授课酬、教职工福利,支付清洁工、宿管员工资,支付办公费用,并用于外出旅游、购置车辆、来客接待、赠送礼品等财务上不宜处置的费用,共计276.5万余元,其中“八项规定”出台后,发放教职工福利33.5万余元,2012年分别组织教师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苏州、无锡等地旅游,共花费11.36万元。

  当被问及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时,叶鲍荣后悔莫及:“我没有意识到账外挂账问题的严重性,存在不贪便无过的错误想法,没有在思想认识上引起高度重视。”

  同样设立“小金库”的台州市椒江区园林管理处党支部原书记、主任曹建国,被撤职后痛悔不已。“我一直觉得设立‘小金库’,是为职工谋福利,没有意识到这违反了纪律。身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却没有带头遵守党纪,教训太深刻了。”

  查处的案件表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条界线在个别党员干部心中依然是模棱两可。

  邻村修大厅,用村集体资金送红包3300元;2013年7月和2014年8月,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党员共52人,未经审批擅自出去旅游,合计支出村集体资金2.51万元——兰溪市永昌街道下孟塘村徐洪水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前邻村有喜事,包个红包习以为常;组织村里党员、村民代表参观旅游,基本上也是一年一次,现在也习惯这么干。说到底,这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了解不多,对当前形势认识不清,我以后要加强学习。”徐洪水满是忏悔。

  针对这一现象,当地纪委办案人员表示,将加大查处力度,严肃问责,通过案件警示,让更多基层党员干部清楚认知纪律这条底线。

职无高低,严惩

  在各地查处的案件中,记者发现,还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要求,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企图瞒天过海,为自己谋私利。对于这种违纪违规行为,各地更是不留情面,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体现执纪问责从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对村里在建工程疏于监管,曲解村民自治,打着‘集体决定’的幌子,为小团体谋利,这样的行为很失职,实在不可取……”在临海市涌泉镇塘头村,村党支部原书记周荣兴、原副书记周桂清等6名村干部,因为在职期间的失职、渎职及违反财经纪律被免职,消息在村子里一经传开,群众无不叫好。

  去年下半年,塘头村村民向镇纪委反映:村内河塘填渣工程、排污管道铺设工程、小学工程和天网工程等存在问题。经过调查,镇纪委发现,塘头村河塘填渣工程虽经村里公开对外招投标,但填渣吨数结算时,时任村两委擅自同意承包方要求,对所填渣数量存在多送事实,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1.7余元。

  只要冠以“集体”名义,通过“集体决定”,就能摆平“内部”意见或分歧,为日后可能的“麻烦”预留退路。抱着这样的念头,周荣兴等人胆子渐大。一次,与塘头村有业务往来的宁波某公司退回两万元污水处理设备款,钱到账后,周荣兴等人没有立即返还村账,而是挖空心思将钱“收归己用”。最后,这笔钱并未入账,而被用于请客吃饭等开支。

  “‘集体决定’不能成为占取利益、回避责任的借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格遵守,顶风违纪就要付出代价。”面对他们的辩解,纪委工作人员态度明确。

  这些群众身边的案件易发多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立起来,一些违纪干部心存侥幸,放松了纪律这把戒尺,放宽了纪律这条底线。

  不久前,温岭市残联党组原成员、副理事长陈正春被处分,通报传遍了台州。“当时心存侥幸,在你们找我谈话前,已向医院饭卡内打入了几笔钱,以为还上就没事了。”面对纪委谈话,陈正春低下了头。

  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间,陈正春利用兼任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惠民医院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该院病人饭费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超过3个月未还,并违规同意下属收受医药回扣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该院职工福利。2015年6月,温岭市纪委给予陈正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全部医药回扣款予以收缴,并上缴国库。

  ■ 专家观点

  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陈宏彩: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基础上,各级纪委应针对行业特点和地方实际,加强监督问责,让所有党员干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触碰红线;各级党组织也应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形式经常自查自警,建立自我纠错机制;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8 事无巨细,严查 2015-10-22 浙江日报2015-10-2200013;4044307;浙江日报2015-10-2200020;浙江日报2015-10-2200018;浙江日报2015-10-2200016;浙江日报2015-10-2200026;浙江日报2015-10-2200027 2 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