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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潮生活

约租车和全面深化改革

  刘亭

  微信上不期然读到了周其仁先生在“约租车模式上海创新与实践论坛”上的发言,饶有兴味地读了两遍,不得不拿来一评:说的实在是太好了!

  周先生是经济学大家,过往专长似乎体现在农村改革和综合经济方面。但读完他的高论后知道,其实这世界上的道理都是相通的。

  他从世界上第一部出租车的诞生开始说起,回顾了我国出租车行业的兴起和沿革,一直聊到今天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挑战者和竞争者——约租车的出现。但这些都不过是背景的交代和气氛的烘托,他所触及的要害,正如小编对其发言稿所起的标题所示,直指“谁动了我的奶酪”之利益格局,是由约租车的商业模式创新引发的体制改革问题。

  科技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总会成为体制改革的实际动因。科技创新是直接和生产力相联系的,而制度创新则是和生产关系相联系的。周老师开篇就讲:“现在论创新没什么人反对,但创新要落地,就要过利益关。”因为创新一旦“应用到实际经济生活,不免要触动现存秩序,连带也要触动相应的观念与既得利益。”这就是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了。

  约租车缓解了打车难,改进了服务,应用了互联网,提高了公共交通的效能,又节能减排,也没有增加消费者和国家的负担,实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一推广、一落地,就触动了现有的出租车行业相关方的利益,结果就很不好办了。这其中,主要涉及的是既有的出租车经营商,还有政府的相关监管部门。

  去年的全国人代会期间我曾撰文,“中国的打车难早就存在,这却是‘既得利益集团’刻意垄断市场造成的。无论消费者如何抱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如何呼吁,甚至是高层领导多次批示,但有关部门就是和‘抽头公司’在那里装傻——你说你的,我管我的,“俺的奶酪”谁都别想触动。”

  约租车的出现,改变了原有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抢了老出租车的生意,受到经营商的“群起而攻之”是自然而然的。但监管方应代表公众的利益去说句公道话呀,结果往往却不是。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正是周老师提及的“俘虏理论(capture theory)”。因为“管制的逻辑”是:“管头管脚,管制者非对被管制者‘负责’不可。” 但是,“被管制者相对于管制者有行业的信息优势,以至于后者终究被前者捕获。”而“一旦市场准入门槛被监管方人为拉高,在位经营商得到‘保证合理利润’的甜头,到底是谁管了谁还真不好说哩。”

  说到底,官员也是人,若没有相应的民主和纪律的制约放在那里,他们也会天然倾向于固守封闭的管理格局。因为一旦放开,他们手中的工作量或会增加不说,起码审批权力的含金量会下降,设租寻租的机会也会减少。

  对此,周老师点到了克强总理国庆之前曾对各部主官的一番善意提醒,请他们找点时间到基层去做点调查,看看有什么实践中的创新和经验。在行政系统内做这种自上而下的督促是必要的,记得国务院为了克服懒政怠政的消极现象,还曾不止一次布置过督查。但说句老实话,效果是不理想的:大家在一个饭碗里讨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能顶真到哪里去?

  那出路何在呢?我的看法,就是权力机关要把改革的主动权拿在自己手里。现在权力机关的很多任务,反而来源都是政府。政府要办什么事了,需要得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所以就会要求权力机关审议通过什么法规文件。这也不是不可以,遇上力求变革的政府主官,那就是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不谋而合”。但是从权利配置的利害关系来说,这恐怕又是不靠谱的:因为不能指望个个官员都是改革的“急先锋”。

  反映公众的诉求,将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升为权力机关的决议,督促政府去改革和行政,本应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议制民主权力机关的头等职责。但现在来看,似乎本末有点倒置。譬如自贸区改革,是国务院要求停止几个相关法律的执行而后人大表态。土地制度改革亦然,也是政府要求而后人大同意在试点范围内“暂时调整实施”。

  三中全会全深改《决定》发布以来,改革的气势虽然没有搞得大轰大嗡,但给予公众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却是万万不可少的,否则改革会煮成一锅夹生饭。遥想当年的大包干改革,虽然看起来主要的推动者是党中央,但在我来看,其实真正的动力源是来自于民众,来自于广大农民要求“分田单干、自主经营”的利益诉求。什么时候我们党正确顺应了、代表了这种诉求,我们就能干成不但让老百姓满意、也终究在历史留下一笔的好事来。

  约租车的改革是如此,亿万农民市民化的改革是如此,几乎涉及全体家庭和人口的教育、卫生改革也是如此——问题导向+老百姓的获得感——应当成为引领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指路明灯!

  (作者系浙商智库专家、区域经济研究学者)


浙江日报 经济·潮生活 00010 约租车和全面深化改革 2015-10-21 4043367 2 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